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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为县卫计局所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差额拨款。主要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卫生信息管理,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和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和发放避孕药具、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协管好基本医疗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居民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院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科、后勤保障科、院感科、医务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案管理科、妇产科、外科、西药库、全科医学科、内科、儿科、护理部、住院部、戒烟门诊、康复科、中医科。
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故公开表07《正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故公开表0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6,395,01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458.23元,占总收入的55.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12,449.7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0.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109.16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4,106.68元,增长14.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4,623.34元,增长11.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240,647.34元,增长10.1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18,836.00元,增长9,626.9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疫情防控补助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就诊病人增加,事业收入增加;鹤庆县卫生健康局拨付的疫情防控补助221109.16元列为其它收入,故其它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6,568,206.35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477.74元,占总支出的75.17%;项目支出1,630,728.61元,占总支出的24.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7,149.39元,增长12.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5,720.91元,增长13.98%;项目支出增加101,428.48元,增长6.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降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支出增加,事业收入增加,成本支出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7,477.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5720.91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0,224.70元,占基本支出的63.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7,253.04元,占基本支出的3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0,728.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基层生活补助项目州级补助项目支出27674.6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1720.00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804588.57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305346.00元,防治艾滋病项目支出8300.00元,新冠病毒疫苗省级接种项目支出46554.44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支出212824.00元,建档立卡家签项目支出12761.00元,州级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10960.0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01428.48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7,81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21%。与上年相比增加254,862.26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新冠病毒防疫补助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5,41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4%。主要用于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资产总额3148522.38元,其中,流动资产1083792.24元,固定资产1314730.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4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442.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102.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卫生院表202310240245001542023111210442763620240102025025528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361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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