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3201162800000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由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改组而来,新的三定方案暂未下发,延续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三定方案。在具体工作中,现在工作重心主要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主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省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参与相关监督部门对资金进行检查,做好资金和信贷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州乡村振兴局相关要求,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和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全县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宣传、转播信息、交流经验等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村开展好辖区内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资金管理股、规划项目股、产业信贷扶贫股、督查考评股、行业扶贫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狠抓“三落实”,凸显“一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1.是扎实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全县不发生1户1人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是持续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基础生活状况,精准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3.是紧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脱贫人口收入水平持续稳定提升。4.是狠抓项目建设,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帮扶、中国船舶集团帮扶等项目有序推进,各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报账率均达到国家和省州要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0人,编制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42.63万元,下降69.8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在职转退休一名。二项目支出减少622.00万元,相比于2023年预算,2024年减少了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过渡期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200万元。指挥中心业务费20.00万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42.63万元,下降69.80%,主要原因是一是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在职人员转退休一名。二项目支出减少622.00万元,相比于2023年预算,2024年减少了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200万元,过渡期脱贫人口及监测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200万元。指挥中心业务费20.00万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8.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8.13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减少在职人员一名,增加退休人员一名;项目支出3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624.50万元,下降94.98%,主要原因是:一政府性基金减少600.00万元。二是指挥中心业务费从50.00万元减少为30.00万元。三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从5.00万元减少为3.00万元。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8.03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已去世职工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补助及退休人员公务员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和大病医疗保险。
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85.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春节慰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指挥中心业务费,维护日常工作运行、支付会议费,指挥中心人员差旅费,印刷费等。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公积金缴纳。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18.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没有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2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3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35.7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用车保有量2量,我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单位自有资金保障,不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保障。
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从指挥中心业务费中细化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2024年有没细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各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年度绩效目标为: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执行国家和省州管理规定,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定发展规划。3.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参与相关监督部门对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进行检查,做好财政资金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1个,分别是: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指挥中心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指挥中心业务费300000元。
绩效目标为:基本支出严格按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分别按科目严格执行,确保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专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严控支出,节约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尽职履责,积极作为,扎实开展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后续帮扶巩固和乡村振兴提升工作献计出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24.18万元,下降30.90%,主要原因一今年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二是指挥中心业务费从55.00万元减少至3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46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5.93万元,固定资产358.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8.2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3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2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指挥中心业务费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鹤办发﹝2017﹞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指挥部研究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重要事项,统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省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参与相关监督部门对资金进行检查,做好财政资金和信贷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计划投入33.0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3.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建设,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基本支出严格按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分别按科目严格执行,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专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严控支出,节约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尽职履责,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及日常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献计出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第三部分 鹤庆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3201162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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