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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接受国内组织和个人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
(2)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宣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款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业务股。
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们将主动融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重点工作中,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整合各种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红十字事业,努力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推动红十字事业创新发展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的红十字宗旨,努力在红十字工作理念、方法措施、服务领域拓展上有新突破。广泛开展人道救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护生命和健康;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巩固红十字会救助项目,创新救助品牌,让特殊困难群体共享红十字事业发展成果。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理事会决策、班子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内部治理要求,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常态化开展好廉洁文化教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担当作为,树立新时代红会人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重实干的红十字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勇于担当发挥好助手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勇于创新,切实在履行人道使命中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推动红十字人道服务新发展。强化宗旨意识,深入基层,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红十字工作,在回应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聚焦民生需求,抓实“三救”“三献”核心业务
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参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处置,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凝聚一批致力于人道事业的爱心组织,造就一批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执行力强的专兼职人才,不断发展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着力抓好应急救护、应急救援、心理援助、人道救助等领域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红十字志愿服务品牌。巩固提升人道救助服务工作。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汇聚人道力量,继续推进“博爱送万家”、博爱助学、助医、助困、关爱特殊群体等活动,力争在人道救助工作上有新突破。扎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创新培训服务方式,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培训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纳入应急工作体系和民生工程,推进红十字“七进”服务,抓好群众性普及宣传培训。积极推进生命健康工程。认真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登记、捐献工作。进一步关心关注贫弱人群,实施好“先心病”、唇腭裂救治项目等,帮助白血病患儿申报各类救助基金。
五是健全筹资机制,不断增强救灾救助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借助媒体力量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运用好各级组织的宣传平台,广泛传播人道理念,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红十字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强化募捐筹资。进一步健全筹资机制,广泛筹集款物,增强救灾救助实力。把救灾募捐倡议与“99”公益日有机结合,形成以项目化运作为主、方式多元化、捐赠者队伍相对稳定、合作伙伴较为固定的持续筹资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劝捐、募捐,加大非定向性资金的募捐和公益项目推介筹资,运用新媒体,探索筹资新途径,推动筹资方式方法及成效取得新突破。
六是壮大凝聚力量,持续巩固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与理事的联系沟通协调,及时向理事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和争取工作支持,强化理事作用发挥。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发展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招募红十字志愿者,继续推进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不断壮大红十字工作队伍,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人员保障。加强红十字透明指数建设,及时公示公开单位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做到财务收支、管理,资金募集,招标采购,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等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巩固提升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现有工勤人员1 人,编制按照“退一收一”原则由县委编办收回。在职实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9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36.16对比减少132.24万元,下降127.25%,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其他收入137.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98.50对比增加5.54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工资性办公经费支出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6.5对比增加5.6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工资性支出变动;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1601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77.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2081699红十字事业—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普及大众卫生救护培训相关经费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2.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补助”。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部门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0.00万元对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4年重点项目有1个: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
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2万元。
绩效目标:
目标1:在全县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人员及普通群众中开展卫生救护培训500人次;
目标2:卫生救护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目标3:培训五项基本技能(心肺复苏、创伤止血、伤口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2.27万元对比增加0.16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人员由事业变为行政,公务经费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26.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8.98万元增加17.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
第二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有关规定和省、州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我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大力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
三、项目实施单位
鹤庆县红十字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应急救护培训,让参训人员了解红十字基本知识,掌握常见急救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应急救护、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进一步传播人道主义精神,为“健康鹤庆”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五、项目实施内容
1.红十字救护员初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红十字工作基本知识和重点救助项目、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现场避险逃生知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形式包括理论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等。考核通过后颁发红十字会组织统一印制的《红十字救护员证(初级)》。
2.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红十字工作基本知识和重点救助项目、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基本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常见急症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现场避险逃生与自救互救知识。培训形式包括理论讲授、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公益为主,有偿为辅”原则,聘请在编人员为培训教师的,不支付培训师资劳务费,因参与培训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参照《鹤庆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鹤政办发〔2019〕17号)标准由县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费中列支;聘请编外人员或社会师资为培训教师的,按每人200元/场次支付培训师资劳务费,由县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费中列支,不再报销差旅费等费用;协助开展培训的志愿者(非师资),因参与培训组织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参照《鹤庆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鹤政办发〔2019〕17号)标准由县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费中列支。2024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本面目执行。
七、项目实施计划
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由县红十字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要求,强化监督指导,规范日常管理。
八、项目实施成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让参训人员了解红十字基本知识,掌握常见急救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应急救护、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和死亡,进一步传播人道主义精神,为“健康鹤庆”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鹤庆县红十字会2024部门公开预算表20240207114514421
监督索引号5329320147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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