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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二○二○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 来源:鹤庆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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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二○二○年度

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的规定,自20216月至8月,鹤庆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鹤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0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5129万元,完成预算115129万元的100%,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008万元,完成预算70008万元的10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3644万元,完成预算291967万元的100.57%

(一)全县财力情况。全县收入总计为30525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008万元;支出总计为30525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364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21138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5295万元;支出总计21101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82620万元,收支滚存结余36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82822万元,其中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6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466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0万元,调出资金5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收支平衡。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支出未按当年实际预算支出数列报;二是财政局部分股室会计核算不规范,未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三是当年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鹤庆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整改,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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