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行政处罚
  •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 来源: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45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202311日至913日,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3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附件: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案件统计报表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13


附件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案件统计报表

填报

时间

2023913

编号

办案机构

应公示数(件)

已公示数 (件)

未公示数(件)

公示率(%

及时公示数(件)

及时公示率(%

未按时公示数(件)

公示后信用修复数(件)

1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44

43

1

97.00

40

90.00

4

0

2

合计

44

43

1

97.00

40

90.00

4

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