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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6日
  • 来源: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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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923日至11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12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5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2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尚未完成整改7个。整改期间,新建完善制度8项,清退违规资金2020元。

(一)关于巡察反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上轮巡察反馈的林草资源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混岗混编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结合此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县9个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林长制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为切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主体责任,于2024126日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的令);2025220日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召开2025年度林长制暨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执行力,扛牢扛实林长制各项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将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鹤庆县2025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了林长制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领域进行廉政谈话和工作指导,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五是重新修订《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办法》《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意识,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六是主动与县委编办沟通对接,重新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已编制完成《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完成,并已报请县委编办审核。【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巡察反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不系统、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系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系统学习计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融入各类重要学习活动,围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研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领导干部把握工作方向。职工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也将其列为长期固定学习内容。通过持续、系统、深入的学习,干部职工对林草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显著增强,为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思想根基。【已完成整改】

2)针对“部分下属站所政治理论学习‘挂空档’。”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县国有林管理所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专业扑火队学习计划,建立了学习制度。每周二县国有林管理所负责人按时参加县林草局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创新理论、林草法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等作为职工、专业队员学习的主要内容,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单位职工、专业队员开展学习,严格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并做好学习记录。【已完成整改】

2.对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略。

3)针对“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略。

3.对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方面核心作用发挥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不严谨,不正确履职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充分调研,征求意见,会议议题成熟后再上会研究,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加强对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已完成整改】

2)针对“项目前期谋划不足、研判不充分,重复投资浪费情况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项目前期谋划时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二是积极梳理现有资源情况,摸清底数,加强与省州林草部门汇报对接,主要领导坚持每月到省州林草局汇报对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视工作情况适时汇报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已完成整改】

3)针对“部分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导致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编制科学化水平。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细化实施方案和流程,积极探索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统筹推进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已完成整改】

4.对于“在推进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总体思考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林业产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林产业政策,加强调研,摸清全县林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大理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我县林产业发展规划。二是结合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改革,设置科技与产业办公室和事业单位鹤庆县森林和草原综合服务中心,为林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积极谋划,争取资金。在上级造林绿化项目投资方向允许的前提下,积极规划设计经济林、用材林和能带动林产业发展的其它林,促进县内林产业发展壮大。四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林产业发展,不断拓宽林农收入增长渠道。【未完成整改】

原因:一是林产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二是群众对林产业的依赖性低、积极性不高。三是上级除核桃、橡胶等有扶持政策以外,其他林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尚不明晰。四是自然条件差,大多数地区土壤贫瘠、缺水,难以适应林产业发展要求。

拟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李六九、曹庆锋

责任单位:造林绿化股、产业办、县种苗站

责任人:李志衡、李六九、段桂芳

2)针对“林业总产值增幅不及预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实林产业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学习统计知识,提高统计业务能力。三是通过努力争取上级项目扶持,同时挖掘林产品和林下资源产品采集利用、森林旅游、休闲、康养产业潜力,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积极申报乡土树种保供繁育基地、母树林良种采种基地等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提高林产值增幅。【已完成整改】

3)针对“林权抵押贷款与2023年相比大幅下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部门深入挖掘林权抵押贷款项目。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服务林农,进一步完善林业经营主体政银企对接机制。二是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把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林业碳汇等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提高林权抵押登记率和贷款金额。【未完成整改】

原因:市场不景气、风险大,林农对贷款需求下降,贷款意愿不强。

拟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曹庆锋

责任单位:林权中心

责任人:张书

5.对于“对林长制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祭祀用火、野外火源等顽疾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管野外火源,清除隐患。坚持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以5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切实压实乡镇、村、护林员责任,着力解决了野外火源管理的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发布了《关于鹤庆县森林草原防火期马耳山国有林区全面实行封山管理的公告》。全面对“五种人”进行了造册登记,逐一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对鸡足山、马耳山、大黑山等重点林区进行了督查,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台账。针对国有林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公墓等重点防火区域和高火险点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全面消除隐患。三是加大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始终树立“宣传就是防火”理念,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2025年防期以来,全县共发放户主通知书65000份、宣传单90000份、宣传册10000册、宣传画2000展、宣传环保袋3000个、宣传牌1000块、州级总林长令3500份、县级防火令1000份、县级总林长令1000份,涂写宣传标语239条,出动宣传车1080台(次),上防火课200课时,悬挂森林草原防火五色彩旗1000套,推送防火宣传过境短信70000条(在林区停留20分钟以上的移动用户),乡村应急广播按时播放森林草原防火警示教育音频。【已完成整改】

2)针对“大部分乡镇对乡镇林长、村级林长制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林草局于202412月对全县9个乡镇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林长制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为切实压紧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主体责任,于2024126日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若干措施的令》);2025220日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三是召开2025年度林长制暨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和执行力,扛牢扛实林长制各项工作责任。四是县委、县政府将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鹤庆县2025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了林长制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已完成整改】

3)针对“不同程度存在对防火检查重点值守不到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加强重点林区、关键部位的入山检查,规范设置了防火检查卡点12个。二是规范入山检查,规范入山登记、火种收缴,有效减少了火种入山。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林草局严格按照“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印发了《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抓好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县林草局领导班子及局属各单位股室组成了调研检查工作组,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已完成整改】

6.对于“对林草资源管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了全民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完成了林草湿荒普查工作,强化了对森林草原资源的动态监测。二是编制了《云南省鹤庆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签订了管护责任书,明确了护林员职责,并定期考核,管护责任进一步压实。三是持续开展打击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受案6起,办结1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正在办理4起,对非法侵占林草地的行为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四是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事前严格审批,事中强化现场检查,事后加强核查,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得到控制,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力保护。【已完成整改】

2)针对“对毁林开垦违法行为、管护和打击力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县融媒体中心等合作,开展林草宣传工作。通过深入乡镇开展线下普法、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提升全民意识。二是在打击毁林开垦违法行为方面,秉持依法依规原则,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积极与乡镇执法队伍沟通对接,加大巡查和案件侦办力度,依法依规对涉案人员进行惩处,形成有力震慑。依法查处202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涉及的28件案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6起,准备下达9起,移送公安3起;2025年受案6起,办结1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正在办理4起。三是为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县检察院2025年移送3起案件,已办结1起;县公安局返回行政查处案件3起;移交县公安局刑事立案4起。【已完成整改】

7.对于“林草行政执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案件卷宗归档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手册》中结案归档的相关要求,使用新版文书制作要求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按要求立卷归档。确定专人对案件卷宗进行管理,及时进行规范化归档,结案一件、归档一件;严格落实案件卷宗移交和接收,确保案件卷宗完整。【已完成整改】

2)针对“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以乡镇执法为主。”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组织配齐执法人员队伍,充实任命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目前编制5名,实有人员4人均取得执法证,执法队伍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正在侦办的案例为基础,以案释法,深入各乡镇对机构改革后的执法队伍进行林草执法知识的培训,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到提升。三是积极配合县委编委办编制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目前正按时序推进。【已完成整改】

3)针对“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重新梳理并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手册》开展执法工作,确保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重点法规学习,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依法依规执法得以切实保障。【已完成整改】

4)针对“刑事案件成案率低,执法震慑力度不够,毁林开垦遏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及时会商、及时研判,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各部门共同梳理毁林开垦相关案件线索,针对复杂案件共同研讨解决方案。2025年,在打击黄坪镇毁林开垦行动中,加大力度,依据分析结果,及时移送涉刑案件4起,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与震慑效果,有效遏制了毁林开垦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行刑衔接工作进一步顺畅。【已完成整改】

5)针对“部分案件督促群众缴纳罚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做好涉案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每一位涉案人员开展一对一的法律法规宣讲,加强对各乡镇执法部门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有效保障执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二是对于部分拒不缴纳罚款的涉案人员,依法依规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完成整改】

6)针对“对毁林开垦案件处罚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林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处罚尺度。二是多次深入黄坪等毁林开垦频繁发生、执法难度大的乡镇,加大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同时,强化涉刑案件移送机制,一旦发现涉刑线索,立即整理相关材料,及时补充必要证据材料,按规定移送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目前已协助黄坪镇补强证据,移送涉刑案件4起。【已完成整改】

8.对于“围绕全县重点项目推进不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有关事项的批复》(鹤政复〔2024849号)文件要求,目前正在开展项目结算和项目移交工作,预计20255月底可完成项目结算和移交工作。【未完成整改】

原因:因项目涉及面广,项目子项较多、金额较大,正在抓紧结算审计;在项目移交过程中,部分工程存在损坏的情况,目前施工方正在开展整改工作;县工投公司与县林投公司正在按程序报批委托协议。

拟完成时限:202561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曹庆锋

责任单位:产业办、湿地办

责任人:李六九、张志泉

2)针对“光伏项目林地报批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光伏项目林地报批清单8个,已完成审批6个。未完成审批2个,具体为:北衙矿业光伏发电项目选址与大理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重叠,正在协调处理;均华(南边田场址)光伏发电项目重新竟配业主,列入2025年项目。二是迅速组建林草地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深入项目现场,为用林草地选址提供科学建议,针对组织报件工作开展一对一指导,切实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解决项目前期选址难题。三是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林地定额,2024年共审批林草地项目47个,审批面积19765亩,有力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推动县域经济与生态建设协同发展。【基本完成整改】

原因:光伏项目用地与大理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存在重叠,正在协调用地重叠问题,企业正在重新选址和组件。

拟完成时限:20251231日前完成。

牵头领导:解文波

责任领导:赵波

责任单位:林政办

责任人:杨国樑

9.对于“存在场所闲置或空置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国资委汇报对接资产盘活相关事宜,正在积极对接将大理州蝙蝠洞木材检查站作为闲置资产移交国资委进行处置。二是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有关事项的批复》(鹤政复〔2024849号)文件要求,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正委托县工投公司运营,结合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运营实际,一并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委托县工投公司管理使用。三是根据《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松桂中心苗圃出租相关问题的批复》(鹤政复〔2025139号)文件要求,正抓紧开展鹤庆县松桂中心苗圃资产出租审批手续,预计2025610日前完成出租工作。【未完成整改】

原因:处置国有资产程序规范、审批严格,处置时间长。

拟完成时限:202561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赵波、曹庆锋

责任单位:检查站、湿地办、国有林管理所

责任人:刘彦平、张志泉、王增发

10.对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措施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编制完成《云南省鹤庆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实施方案》,上报省州审定备案后实现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森林管护人员劳务费统筹使用。加强与财政对接,积极申请资金额度,及时下拨乡镇按月兑付,实时调度发放情况,确保及时拨付森林管护人员劳务费。【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清廉单元’建设任重道远”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差距。林草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不同程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谋划,将党建工作与林草业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鹤庆县“三个规定”,积极推进“清廉鹤庆”“清廉单元”建设,制定下发《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三是为强化干部职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健全8小时以外监督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有效规范干部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地见效。【已完成整改】

2.对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流于形式、简单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力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精心制定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细化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已完成整改】

2)针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以常态化提醒谈话代替‘第一种形态’谈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工作。针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重点关注关键岗位人员、重要项目负责人等重点人群,通过定期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与工作生活情况。在重要节点,开展廉政专题教育。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日常监督常态,有效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已完成整改】

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效果不明显,未‘入脑入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形式与内容,打破以往单一模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聆听讲解、观看案例展板,直观感受贪腐危害;开展“以案促改”,引导干部职工围绕林草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例展开讨论,分享感悟。二是紧密结合林草系统实际,组织专题会议,以2024年县林草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身边人身边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案件发生根源、带来的恶劣影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通过系列举措,干部职工深刻汲取教训,法纪观念明显强化,严守底线成为行动自觉,警示教育切实入脑入心,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林草工作环境。【已完成整改】

3.对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成员结构不够优化,不利于议事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向组织部门汇报,选优配强党组成员,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增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张永鑫同志作为党组成员。【已完成整改】

2)针对“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前充分准备议题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会上参会人员积极讨论、深入交流,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已完成整改】

4.对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规拆借林业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加强与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接,已于2025228日再次致函县住建局请求支付林业棚户区改造项目缺口资金100万元,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违规拆借林业专项资金归位。【未完成整改】

原因:2024年县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由于财政困难,县财政局暂未清算。

拟完成时限:202561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涂国伟

责任单位:计财股

责任人:赵庆香

2)针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及餐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报销标准,查实账务,并举一反三,对差旅费报销单据及会议培训支出进行梳理,超范围报销的餐费已于20231月整改完毕,收回餐费已于2023111日上缴县国库;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已通知当事人,交回超标准部分200元(因一当事人庄安荣已去世,其中超标准100元无法收回)。超标准部分于2025122日上缴县财政。【已完成整改】

3)针对“跨年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202191日至2021917日,我局委托云南省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局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提出“跨年报账”的情况,已于20211220日下发《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整改】

4)针对“财务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202191日至2021917日,我局委托云南省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局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中提出“财务凭证不规范”的情况,已于20211220日下发《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认真对账务凭证进行查实,并举一反三,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整改】

5.对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部分乡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核销不及时、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略。

6.对于“对劳务人员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用工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和全国生态护林员管理系统的应用。严格执行《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云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并制定了《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12月至20256月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全县护林员管理,规范护林员考核,充分调动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林草资金。【已完成整改】

2)针对“用工合同存在漏洞,存在重大用工及资金使用的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用工合同,督促各乡镇、国有林管理所签订由法律顾问审核后的《鹤庆县森林管护合同》《鹤庆县森林管护兼公车驾驶员劳务合同》《鹤庆县森林管护兼行政辅助劳务合同》。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林草资金。三是不定期调度各乡镇、国有林管理所资金使用情况,督导检查资金使用范围及用途。【已完成整改】

7.对于“合同履行不到位,存在应收未收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沟通,于2025226日再次向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催款通知》,督促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约,尽快交清未交账款。【未完成整改】

原因:一是经济下行,旅游市场疲软,企业筹资困难。二是县财政困难,未拨付我局资金,我局未支付管护费用。

拟完成时限:2025610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曹庆锋

责任单位:湿地办、计财

责任人:张志泉、赵庆香

8.对于“项目实施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根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招标工作。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及各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开展项目验收。【已完成整改】

9.对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有差距,‘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则》,紧密结合林草系统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资源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明确监督重点,凝聚起强大监督合力。二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县林草局各类会议,对会议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查阅资料,涵盖财务账目、项目文件等,仔细筛查潜在问题;开展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与工作情况;实地走访林草项目现场,核实项目实施进度与质量。尤其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提前介入,从议题提出、方案论证到最终决策,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推动县林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未能做到同部署、同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抓党建促发展,将党建工作责任与林草事业发展第一要务深度绑定。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达成“两手抓、两不误”,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已完成整改】

2)针对“党建工作不够严和实,基础业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切实扛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确保责任到人。紧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规范基础党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安排熟悉党务的人员负责党务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基础党务规范有序。同时,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年度评议,全面客观评价党员,有效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已完成整改】

3)针对“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年度评议,全面、客观地评价党员表现,有效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深入开展共建活动,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与归属感。建立党员关怀机制,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有效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党组织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建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已完成整改】

2.对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精心筹备每一次民主生活会,提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流程及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开展。二是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交流思想,充分沟通意见,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奠定良好基础。在民主生活会上,党员干部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完成整改】

2)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建工作重点。精心筹备每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精心谋划,会上认真组织,会后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二是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测评,全面客观地了解党员的综合表现。【已完成整改】

3.对于“内设机构未严格按三定方案来执行,存在‘混岗混编’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与县委编办沟通对接,重新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已编制完成《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完成,并已报请县委编办审核。【未完成整改】

原因:《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已上报,待县委编办批复。

拟完成时限:2025610日前完成。

牵头领导:解文波

责任领导:涂国伟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人:李六九

(五)关于“立行立改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资金渠道和慰问对象不合规,违规列支吊唁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工会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已于2024126日收缴违规列支吊唁费1820元。【已完成整改】

2.对于“对下属站所管理不到位。国有林管所环境卫生较差,院内杂草丛生、落叶垃圾遍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下属站所管理,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完善《鹤庆县国有林管理所值班职责》,明确了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同时负责国有林管理所环境卫生保洁,并纳入日常考核范围,做到日常环境卫生保洁有人抓、有人管,并形成长效。20241220日前已督促鹤庆县国有林管理所对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已完成整改】

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持续推动巡察整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抓实问题整改

始终把县委第巡察组对县林草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持问题整改常抓不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林草事业发展,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林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问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坚持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化巡察结果运用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一把手责任和分管领导职责。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以改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提出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121756;联系地址:鹤庆县云鹤镇花园小区24号;电子邮箱:hqlyjb@126.com

                 中共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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