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祁世鲜等24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祁世鲜,男,成都顺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5年2月15日03:30,祁世鲜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上班时被落石砸伤左手。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开放性指骨骨折(左食指);(2)指神经损伤(左食指);(3)手部指屈肌腱损伤(左食指);(4)手指开放性损伤(左食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朱丽枝,女,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8日17:55,朱丽枝在滇中引水1段4标上班往工地送晚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2)左侧肋骨骨折;(3)头皮挫伤;(4)胸部挫伤;(5)右膝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魏发德,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1月27日09:20,魏发德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高压风管打中背部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第12胸椎棘突骨折;(2)腰骶横突骨折(第1腰椎);(3)背部皮肤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李新龙,男,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20日9:00,李新龙在铸造车间上班时被铸条夹伤左手。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多手指完全切断(左手中环指),手指开放性损伤(左手中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陆少华,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6日23:10,陆少华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落石砸伤腰部。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腰椎骨折L1(横突骨折);(2)腰椎骨折L2(横突骨折);(3)腰背部挫伤;(4)观察肾挫伤;(5)观察腹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杨小华,男,河南隧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8日12:30,杨小华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左脚踩空被踏板磕伤胸部。经大理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胸痛;(2)肋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张孟成,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8日23:00,张孟成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搬运水泵时被砸伤左小腿。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腓骨骨折;(2)左踝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顾华兵,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12月1日15:00,顾华兵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进行锚索打钻时被钻机砸伤右脚脚趾。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第二趾骨骨折;(2)右足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李培杰,男,重庆迪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24日07:20,李培杰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上班时被手锤砸伤左手。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左手拇指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王勇,男,大理戴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2月20日17:15,王勇在维修设备时右手食指卷入链轮中受伤。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1)右手指开放性损伤;(2)右手食指末节单指完全离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杨大三,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4月23日11:10,杨大三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电葫芦砸伤腰部。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腰部损伤(L1-3椎体左侧横突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尹金全,男,福建省中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19日04:00,尹金全在滇中引水1段5标芹河4号隧道上班时因突泥涌水被掩埋受伤。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肋骨骨折;肺挫伤;创伤性胸腔积液;肾挫伤;全身性挤压伤;左肩胛骨骨折;腰骶横突骨折;头皮裂伤;面部裂伤;腹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朱现强,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2日04:30,朱现强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滑落钢管打伤脸部。经丽江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颧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周保军,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8日21:30,周保军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钻机尾部撞伤左小腿。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腓骨骨折(粉碎性);(2)左侧踝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赵林冲,男,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24日00:10,赵林冲在封口车间上班时被玻璃划伤右小腿。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小腿开放性损伤并肌肉断裂;(2)右小腿小隐静断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杨桂标,男,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14日09:05,杨桂标在鹤庆县松桂镇龙珠村小流域水土治理项目工地上班时被角磨机割伤左足。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开放性特指趾骨骨折(左第2趾),踝和足血管损伤(左足),趾神经损伤(左足),趾肌腱损伤(左足),开放性足损伤(左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张丽源,男,鹤庆县黄坪镇中心学校职工。2025年3月14日09:38,张丽源被单位派往县城出差驾车途经云鹤镇黄龙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胸部受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胸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8、周丽坤,女,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庆南环路连锁店职工。2025年4月2日20:30,周丽坤在药店上班清点商品时摔倒受伤。经鹤庆县中医医院诊断为:(1)腰部损伤;(2)左踝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9、加三五斤,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23日21:30,加三五斤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混凝土块砸伤右小腿。经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右胫骨干骨折(中下段);右腓骨骨折(中下段);右小腿皮肤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0、洪云峰,男,南通欣坤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30日13:40,洪云峰在鹤庆长坪光伏电站工地上班时摔倒导致右脚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右下肢撕脱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1、汤云红,男,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21日13:04,汤云红在电解6工区上班时夹伤右手拇指。经大理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手指开放性损伤伴指甲损伤;(2)右手拇指开放性指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2、陈凌群,男,南通欣坤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3月31日10:00,陈凌群在鹤庆长坪光伏电站工地上班时被光伏板夹伤左手手指。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手第三指开放性骨折;(2)左手指多处开放性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3、杨银辉,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4月2日10:30,杨银辉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崴伤右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踝关节骨折(三踝);(2)右侧踝关节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4、字海军,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4月3日10:30,字海军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渣袋砸伤右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趾骨骨折(右足2-5趾);(2)右足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反映。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锦标 联系电话:0872-4124555
监督电话:0872-4121299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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