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大理州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备案民营托育服务机构减免房屋租金激励工程实施方案(2024年度)〉的通知》(大卫发〔2025〕6号)文件要求,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财政局对申报减免房屋租金的2家备案民营托育服务机构进行了2024年度租金减免资格认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对鹤庆县星冉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鹤庆县童蒙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减免房屋租金,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或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反映。
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电话:0871—3032368
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股:0872—4132644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鹤庆县财政局
2025年3月3日
鹤庆县备案民营(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拟减免房屋租金信息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托育机构/幼儿园办托) |
托班数 |
租金减免比例(20%、30%、50%) |
2024年 |
|
年付租金(万元) |
减免租金(万元) |
|||||
1 |
鹤庆县星冉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托育机构 |
1 |
50% |
6 |
3 |
2 |
鹤庆县童蒙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 |
托育机构 |
1 |
50% |
0.59 |
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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