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优化教培行业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实地查验、资料审核,会议研究,拟同意设立鹤庆县玉墨堂书画培训中心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信息如下:
培训中心负责人:杨玉荣,地址:鹤庆县金港商业城二楼2--20、21、22、23,培训内容:美术、书法。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872-41226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