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缓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缓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8月,经个人申报、县社保中心审核,拟符合补贴86人,现将2024年9月拟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2-4121661。
附件:2024年9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拟补贴人员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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