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限期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告
董灿荣等住户:
经清理统计,截至2024年3月底,鹤庆县主城区北门小区、西片区廉租房小区、西片区公租房小区共有18户家庭未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该行为违反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和《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请涉及住户务必于2024年6月27日前到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清拖欠费用并办理退房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若有异议,请各住户在本催告通知发布次日起3日内到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查询,逾期将不再受理。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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