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将鹤庆黄龙潭风景名胜区增补进第三批风景名胜区,范围包括大龙潭、西龙潭、黄龙潭、羊龙潭、青玄洞、朝霞寺、新华村、鹤庆古城等多个景点,总面积92平方公里。但自设立至今,鹤庆黄龙潭从未编制过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缺乏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书和法定依据,导致风景名胜区边界不清、管理效率低下,风景区保护与城乡建设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编制《鹤庆黄龙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指导景区的保护、开发与建设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2022年—2023年,鹤庆县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庆黄龙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函《关于同意洱源西湖、鹤庆黄龙潭2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云林函[2023]226号)》。经批准的鹤庆黄龙潭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为92平方公里,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2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35.5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面积28.5平方公里。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张书,412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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