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商务和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旅游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特种设备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担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
(十六)负责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科普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安全应急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
(十八)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九)负责拟订我县药品流通、成品油销售、日用消费品经营等贸易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合理布局,实现农村偏远地区配送网络有效覆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二十)负责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组织参加各类商品展销会,推动会展经济健康发展。
(二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培育进出口企业;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理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和技术引进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对东盟国际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
(二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内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指导各片区分局开展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职责分工:
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
(1)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战略政策。
(2)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食品、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3)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环节项目实施、经营秩序的监管和行业监管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石油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规划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商品石油储备管理工作。
3.与县公安局的职责分工:
县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传销、产品(商品)质量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5.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同时,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二、领导分工
杨灿珍 局党委书记 主持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局党委全面工作。
马德生 局长 主持县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陈 全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执法稽查、旅游市场监管、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公平竞争、价格监管、申投诉举报及舆情处置、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药品药械及化妆品监管、特种设备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企业监管股、消费环境监管股(12315投诉中心、消费者协会)、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价格监管股、执法稽查股、行政审批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联系云鹤所、草海所、辛屯所、金墩所。
王远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法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成品油市场监管、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打私、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振兴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规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监管股、空港经济工作专班。
联系松桂所、六合所。挂钩松桂镇龙珠村委会。
李 凌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质量强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第三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流通管理、内外贸指标、市场运行监测、维护市场秩序、会展和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装备股、市场流通和外经外贸股、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监管股、第三产业工作专班。
联系西邑所、黄坪所、龙开口所。挂钩辛屯镇三合村委会。
张建芳 局党委委员 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药品药械及化妆品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广告监管、组织人事(含老干)、工青妇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党建办公室、信息化和网络市场监管股,协助陈全副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股。
李银灿 局党委委员 负责质量强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李凌副局长分管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监管股,协助陈全副局长分管特种设备监管股。
崔兆江 局党委委员 负责行政办公室全面工作。挂钩松桂镇中窝村委会。
A-B角分工协作 建立领导班子AB角分工协作机制,具体为杨灿珍-马德生、陈全-李银灿、李凌-王远秀、崔兆江-张建芳。
三、内设机构
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
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装备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企业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消费环境监管股、市场体系建设监管股、市场流通和外经外贸监管股、信息化和网络市场监管股、质量计量标准和知识产权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9个派出机构:云鹤市场监管所、草海市场监管所、新屯市场监管所、金墩市场监管所、松桂市场监管所、西邑市场监管所、六合市场监管所、龙开口市场监管所、黄坪市场监管所。
2个下属事业单位: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鹤庆县综合检验检测院。
四、办公地址
(一)机关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福兴小区10号。
(二)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地址:
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 |
办公地址 |
办公电话 |
云鹤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34号 |
3032616 |
草海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草海镇彭屯村彭屯中学东侧 |
3032612 |
辛屯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文旅局正前面消费者协会二楼 |
4123009 |
金墩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金墩乡金墩街农贸市场旁 |
3032610 |
松桂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松桂镇老街 |
3032613 |
西邑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西邑镇西邑村西邑街 |
3032615 |
六合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六合乡政府政务大厅 |
3032614 |
龙开口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龙开口镇人民政府食堂旁 |
3032588 |
黄坪市场监管所 |
鹤庆县黄坪镇新街 |
3032611 |
五、办公时间
机关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马德生
联系电话:0872-4133418
传真号码:0872-4133418
电子邮件:hqscjdgl@126.com
邮政编码:6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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