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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27OH/2024-00016
  •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鹤庆县民政局组织机构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 来源:鹤庆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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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民政局组织机构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章草案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工作。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方针、政策,拟订本级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本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担行政区划的撤并、更名、审核、上报,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县级界线的年检和建立边界友好工作。

(六)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七)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

(八)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负责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发,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绞光条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灿斌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机要保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项目建设(含数字经济)、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办公室、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中心、殡仪馆、项目办、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联系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禁毒防艾、双拥武装、文明县城建设、工会等工作。

副局长:杨增亮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养老和社会福利、慈善和社会事业促进(含“三留守”)、基层政权与地名区划、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工作,分管养老和社会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基层政权与和社区治理股、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股、敬老院和福利中心。联系爱国卫生、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营商环境、社会信用、质量强县和妇女儿童等工作。

副局长:张玉梅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人事财务(含绩效考核)、督查检查、政务服务、法治政府、审计统计社会救助(含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精简对象定补、“两案人员”补助)、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分管计财股、社会救助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联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等工作。

局领导班子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分工协作实行AB角制具体为绞光条—赵灿斌、杨增亮张玉梅,班子成员之间既明确分工又密切协作。在抓好全局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负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内设股室及下设机构

(一)内设股室: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计财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救助股。

(二)下设机构:殡葬管理中心、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县中心敬老院。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0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34298

负责人:绞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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