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政策,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全县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全州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全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反违规行为。
(八)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医疗保障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 张 荣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再荣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负责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关事务管理及各类创建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锦训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待遇保障、经办服务、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信访,负责依法治县、综治维稳、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分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县医疗保险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办公室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
鹤庆县医疗保险中心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西段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7:3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4126086 0872-4122878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4122878
负责人: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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