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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审计局组织机构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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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审计局组织机构

一、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三)向中共鹤庆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鹤庆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五)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张志莲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孙云祥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事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机关党支部学习工作,联系局妇女小组;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鲍曙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牵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政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总审计师负责机关事务管理、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牵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县委审计委员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股

刘海金副局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负责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工作,联系局机关工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

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完成分管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班子成员协作配合实行AB角制度,相互补位,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孙云祥与鲍曙辉互为AB角,陈芳与刘海金互为AB角。

三、内设机构

鹤庆县审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环境审计股和电子数据审计股。

下属1个事业单位鹤庆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兴鹤27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8日)8:30—12:00,14:00—17:3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21407

负责人:张志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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