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432684450/2021-00038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地震局组织机构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 来源:鹤庆县地震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鹤庆县地震局(以下简称“地震局”)是鹤庆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我县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制定我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本县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及地震信息系统的建设;完成我县各种地震监测项目及管理地震监测设备;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调查核实宏观异常;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震害防御工作。监督管理我县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六)承担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配合国家、省、州地震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七)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张国平  局长 主持县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监测预报工作、震害防御与法规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政策法规、信息宣传等工作。

施镜湖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地震灾害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学习教育、财务、地震灾害管理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内外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局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人事、会计、统计、综合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信访、综合治理、车辆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办公会、重要业务、行政会议的记录,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档案管理;负责地震年鉴的组稿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时的后勤保障和紧急事务的处置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局内股室工作关系及本系统内上下级之间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组织协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

2负责管理收集全县地震宏观监测预报信息工作,加强全县地震宏观联络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发展完善全县地震宏观观测网建设;调查落实县内出现的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参加各类震情会商、安排部署震情值班工作。

3负责年度、年中、月会商、紧急会商等各类震情报告编写;组织中小地震跟踪监视及地震现场监视;负责震情速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和负责农村民房抗震设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指导,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建筑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农村民房的防震抗震能力;参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5制定防震减灾宣传计划,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普及和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协助领导管理全县震害防御工作,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文件和措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制定局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7负责全县地震预警工作管理,承担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和运行维护。

8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及预评估工作;配合国家、省州地震局做好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四、办公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北门街2号鹤庆县地震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2023年11月1日-2024年2月29800-11301400-1730;2024年3月1日-2024年10月31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21421

负责人:张国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