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公共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对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县、乡、村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三)负责实施县道的路政管理和公路养护管理,指导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审核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和占用公路及设平交道口;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公路沿线开发区和各种建筑设施。
(四)负责国家、省、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加强综合运输计划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负责交通运输体制建设,强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七)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相关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以鹤庆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准。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有关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与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
1.县水务局是县内河道的主管机关。水务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的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运输部门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县水务局对有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对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行为,县水务局除责令其纠正违反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县水务局是县内河道的主管机关。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须报县水务局组织相关县级部门联审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江河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滩地的利用,由县水务局会同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行为,县水务局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金奎 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烈 负责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统战、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超限超载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和物流市场管理等工作;分管运输安全管理股;联系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鹤庆大队、县邮政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赵焱琴 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建设管理、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工工资保障、节能减排、乡村振兴和统计等工作;分管规划建设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彩宏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人事、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工青妇、老干部、行政审批、信访、双拥、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审计、绩效管理、后勤管理、精神文明、新闻宣传、水上交通运输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地方海事处;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栋 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和要素保障协调、造价管理、工程质量、铁路民航、行业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铁路民航发展股、县公路勘察设计队、县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联系县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丽江机场、鹤庆火车站;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地方段段长 奚镜明 负责“绿美交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政管理、路域环境整治、防汛抢险、抗震救灾、森林防火、交通应急抢险处置工作,主持地方公路管理段各项工作,负责联系县公路分局、云南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大理州支队鹤庆大队;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规划建设股,运输安全管理股,铁路民航发展股。
下属3个事业单位:鹤庆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鹤庆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地方海事处(鹤庆县航务管理所),鹤庆县公路勘测设计队(鹤庆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鹤庆县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32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8日)8:30—12:00,14:00—17:3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5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4121296
负责人:杨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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