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鹤庆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鹤庆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气候特点,2025年1月以后,我县将连续高温、大风、干燥的天气为主,森林草原火险均在3级及以上,降水较少,由于持续高温少雨,林区可燃物积累较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性增加。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也是我县春耕、春游、祭祀等野外活动的高峰期,各项农事活动相继展开,给野外火源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有效管控野外用火,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鹤庆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八条、《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高火险期的时间;二是依法划定防火区域;三是明确了防火责任;四是明确防火宣传及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要求;五是明确了督促检查、追责问责的有关要求;六是对发布封山禁火命令的条件作了规定;七是对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作了要求;八是对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进行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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