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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1-00321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29416580000
  • 发文字号: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2021〕
  • 主题词: 农村危房改造
  • 体裁: 其他

鹤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 来源: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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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什么?

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新建住房必须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二、什么是农村危房?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将农村房屋鉴定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其中C级为局部危险住房、D级为整体危险住房,C级和D级农房统称为农村危房。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原则是什么?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三最”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即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四、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农户应同时满足: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

3.家庭唯一住房经认定属于C级D级危房

五、申请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1.农户自愿申请危房改造申请书;

2.《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表》;

3.危房证明。农村危房认定建议表格

4.贫困程度证明。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应提供乡村振兴局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应提供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应提供相应的证明。

5.身份证明。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6.农户“一卡通”“一折通”复印件。

、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是什么?

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农危改拆除重建房屋建筑面积人均在13-18平方米之间,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 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

、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初判。村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户基本情况及房屋基本情况进行初勘,初判符合条件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三委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3.复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村委会上报农户基本情况及房屋情况进行复查,并报县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县级部门按各自职能开展联合审查,并将结论反馈乡镇。

5.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审查结果,将拟实施危改户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平台、村委会公示栏、村民小组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列为实施对象。

6.实施。危改户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改造,村级负责农户房屋质量监管跟踪工作。

7.验收。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级部门再次对农户基本信息组织联审,并书面上报县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农村危房验收报告,由县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验,验收合格后书面反馈乡镇人民政府。

8.补助。乡镇人民政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补助标准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兑付至农户。

、农房改造补助资金是一次性全额发放给农户吗?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工程进度,由乡镇人民政府一次或多次兑付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需全部兑付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农户贷款及还款有什么政策?

有需求并具备偿还能力的农户可享受政府优惠贷款扶持,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农商行共同审核后的危改户,贷款利息实行部分由政府贴息补助、部分由贷款农户承担的优惠政策。超过贷款额度和时限的,本息按商业贷款利率计算,并由农户自行承担。

、哪些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建房用地不在规划区内的;

3.已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

4.建房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

5.财政供养人员家庭;

6.经商、参与企业管理人员家庭;

7.有能力建房的家庭:拥有十万元以上车辆或拥有城镇不动产等家庭;

8.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或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的农村家庭。

、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危房改造必须按照“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农户需按当地建设部门提供的特色民居设计图建设,实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房屋施工要有地梁、上下圈梁、构造柱等防震构造措施,确保改造后的农村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的抗震措施是什么?

建房时结构体系要合理规范,单层层高不应超过4.0米,二层不应超过3.6米;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1米;应在房屋四角、楼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墙体处、隔开间内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其上下各500毫米应箍筋加密,间距为100毫米;与砖砌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毫米设置2根直径为6毫米拉结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米;圈梁应在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设置;楼梯应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过梁:门窗洞口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门窗洞口宽度大于1.2米时,过梁的钢筋配置在2根直径为14毫米以上等抗震构造措施。

十三、农危改部门联合审查内容是什么?

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拟定为农危改对象的农户信息报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组织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单位开展审核工作,审核内容包括:农户身份、工商营业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等与农危改政策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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