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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4-0009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7693961000
  • 发文字号: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2024〕 74号
  • 主题词: 履行教育职责自检自查
  • 体裁: 报告

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检自查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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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

大理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47号)和州政府、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鹤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总面积2395平方千米,总人口28.04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4.11万人、城镇人口8.01万人,城镇化率为28.57%。辖72乡、114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鹤庆县2023年共有普通高中2所、职业中学1所、初级中学11所、完小60所、小学教学点59个、幼儿园118(其中公办园81所、民办园37)。中小学在校学生32603人,其中,普通高中90个班4320人、职业高中42个班1678人,初中198个班8978人,小学664个班17627人,中小学在校学生占全县总人口的11.63%。中小学教职工2306人,其中专任教师2257人,另有政府购买服务寄宿制学校及营养改善计划后勤临时工、门卫、宿舍管理员830人、住校教官32人,小学师生比1:15.6,初中师生比1:13.2。高中阶段学校占地面积306670.67平方米,生均51.13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01881.48平方米,生均16.99平方米;初中占地面积372208平方米,生均41.46平方米,校舍总面积144438平方米,生均16.09平方米;小学占地面积717746平方米,生均40.72平方米,校舍总面积226474平方米,生均12.85平方米。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辍学率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9.84%、辍学率0715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17%。共289个幼儿班,在园幼儿7028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91.58%

二、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鹤庆县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立教育要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不断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程度逐年提高,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校际间差距明显缩小,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持续稳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明显。2016年鹤庆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并获“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2021年鹤庆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大理州首家云南省第一批学校体育改革试点县,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连续10年被评为大理州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2023年鹤庆一中、鹤庆三中被评为大理州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云鹤镇中心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创建为省一级幼儿园;2021年鹤庆一中、鹤庆三中同时晋升云南省一级二等高中学校。

旗帜鲜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聚焦“党的领导”这个关键,明确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发展、党管干部人才、党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具体事项,坚持抓根本、管长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领导贯穿教育全过程,为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保驾护航。成立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体育局设领导小组秘书组,组建中共鹤庆县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规范设置党总支部10个、党支部64个,共有党员教职工875名,所有学校均有党员教师,做到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开展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26所试点学校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签字背书、定期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强化监督问责,严明党纪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办客、师德师风、有偿补课、酒驾醉驾等问题,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深化思想认识,确保学校思政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制定了《鹤庆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和教师业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深化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将思政课内容融入其他学科教学,使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相统一,形成协同效应,让思政课程实起来。不断完善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认真落实行走的思政课,充分利用鹤庆丰富的校外教育资源,打造“行走的思政课堂”研学基地。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规程,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诚信感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中华魂”系列主题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等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校园”、“云岭红烛·育人先锋”等创建活动。每年开展先进党支部、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最美教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鹤阳好少年等评选表彰。云鹤镇中心小学张静《一盏红军灯》,草海镇第三幼儿园向敏、杨梓瑶《童心向党》,鹤庆一中王施奇《忆往昔峥嵘岁月》分别获全省教育系统“学党史、庆百年、心向党”故事演讲大赛暨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二、三等奖、优秀奖;松桂镇中心小学赵飞碟《—司务长,我的枪》荣获全省教育系统青春践行党的二十大主题活动一等奖。陆利增、李泽宁、赵培强三位校长“同上一堂思政课”案例受到省州表扬。

(三)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坚持将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县委、县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

1.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制定了《鹤庆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建立切实可行的教育领导机制和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和推进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与化解机制,进一步促进鹤庆教育改革和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州、县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根据省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在开展全县教育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全面推进鹤庆县教育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鹤庆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目标,确定了扩大县城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培植做强乡村集镇辐射点教育资源、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办学水平、扎实推进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五大改革重点、23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教育督导水平、健全工作落实机制五项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初步构建鹤庆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形成“发展均衡、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全县教育发展新格局,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研究教育常态化。建立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优先议教、定期议教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听取县教育体育局的专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出现的困难问题,部署落实教育发展规划措施。每年召开1次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和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副县长牵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教育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县领导挂钩联系乡镇、学校工作制度,指导乡镇和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帮助解决教育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加快推进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工作。

3.合力推进教育发展。县四班子领导经常深入学校督查调研,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县人大、县政协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听取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教育工作报告,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把支持教育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县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确保校园平安;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工作监督问责,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形成全县上下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热爱教育、齐抓教育改革发展的氛围,凝聚起推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齐头并进,扎实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牢固确立全县教育“一盘棋”的思想,以“办活学前教育、办优义务教育、办强高中教育、办特职业教育”为目标,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强化推进职业教育。

1.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6年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为目标,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初步构建了以公办教育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幼儿园设置开放、多样的活动区域和游戏空间,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游戏活动材料,幼儿玩教具、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园舍条件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省一级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对青年教师采用帮、带、培等成长措施,开展园本教研,鼓励教师全员参训,快速提升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幼儿园综合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2023年云鹤镇第二幼儿园创建为省一级二等幼儿园,辛屯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创建为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县级评价认定11所幼儿园等级。县域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为100%,在公办园就读幼儿占比55.3%,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由2019年的78.22%提高到2023年的91.58%,提高了13.36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县于2016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目标,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依法确保教育资金优先投入为保障,统筹规划,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增加城区学校学位,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乡镇、部门工作职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资金优先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的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全县60所小学、11所初中均有音乐、美术教室,按标准配置了教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生均校舍面积、体育场馆面积、图书、计算机、多媒体教室、教学仪器设备值基本达到优质均衡学校资源配置标准。各学校配置了团队活动室、心理辅导室、卫生保健室等功能用房和设备。确保至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达国家和省级标准,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满意度各项指标达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并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3.高中教育提质增效。抓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属2所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设施、器材配备达云南省高完中学校配备要求,满足高考改革及教学需要。2021年鹤庆一中、鹤庆三中同时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二等普通高中”,2022年鹤庆一中与云南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引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促进高中办学质量提升。高中阶段普及程度和一本上线人数逐年提高,2023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31%,每万人口中高中阶段在校学生249人,高考上线率100%,其中一本上线人数249人、一本上线率22.95%

4.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大力实施“职教兴鹤”战略,培植骨干专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科技培训力度,为各行各业提供人才保障,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现有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78人,教职工114人。2023年被云南省教育厅选树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增加学校“双师型”师资占比,近三年“双师型”教师占比分别为33.33%33.33%27.36%。重视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实训条件,基本满足学生实训实习需要,生均设备值6097.56元。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政策机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取得初步成效。在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成立银器产业学院,创建了“手工艺加工—银铜器方向”优质专业,并实现首届招生,鹤庆职业高级中学被省教育厅列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5.特殊教育同步发展。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义务教育随迁子女100%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鹤阳初级中学设立1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鹤庆二中等6所初级中学分别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辅助,资源中心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了第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组织普通中小学兼任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23年全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112名、送教上门82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积极筹办新建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选址等前期工作,力争2025年建成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

6.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不断规范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净化办学环境,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内外监管、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程监管的原则,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全面取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30所。县域内现有民办幼儿园37所,均为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标准核定收费标准,无民办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州要求全覆盖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7.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大力推进体教融合,积极开展校园体育竞技活动,2019年以来,连续4年承办大理州校园足球篮球啦啦操联赛、承办2届大理州中小学生中长跑比赛。建立校园足球推广普及制度,每年组织县级足球联赛,县级每年组织开展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运动会,各乡镇、学校每年组织体育艺术节活动形成制度,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显的新时代人才。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组织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近五年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优良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23年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7.88%96.89%,优良率分别为49.04%58.81%。不断加大投入,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各类体育健身场地1231块,其中,篮球场地492块、足球场地48块、排球场地22块、乒乓球场地237块、羽毛球场地13块、田径场地56块、健身步道3565.55公里,配发了194套全民健身路径。积极统筹建设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县114个村委会、三个社区居委会都建有体育场地设施,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100%

8.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全县小学低段每学期开展67节健康教育课、小学中段以上学校每两周开展1次健康教育课,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全面渗透、学科渗透、个别咨询辅导、讲座或团体咨询辅导、创设有利环境六个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部门联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助推青少年健康成长。邀请复旦大学妇产医院专家亲临鹤庆授课、培训,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邀请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心理医生对全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为期3天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和大理州沐宇心理咨询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制定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计划,选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努力提升全县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启动《鹤庆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心理测评,减压训练,开展心理健康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9.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鹤庆县于2018年成立鹤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担任县语委主任,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标准;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行业履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调指导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推进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022年完成云鹤镇、辛屯镇15个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2023年完成草海镇、松桂镇、黄坪镇45个村的建设任务,到2025年可完成全县117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

(五)加大投入,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考虑教育,坚定不移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各类教育资金按时足额拨付,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1.落实财政教育法定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足额配套,全额拨付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全额配套拨付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贫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努力实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2.优化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在县国土空间规划方案中同步规划县城区域学校布局,预留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用地。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规划,实现鹤阳初级中学、云鹤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马厂小学、七坪小学、中江中学等一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建设相继竣工。鹤庆四中迁建项目正在推进实施,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县城区域初中办学压力,消除初中大班额情况。

3.加快学校专项工程建设。不断加大教育投入,2019年以来,累计投入2.13亿元,征地105亩,新建校舍54410平方米,实施了云鹤镇中心小学整体搬迁项目、鹤庆职中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学前教育建设项目、鲁地拉库区移民学校建设项目、义务教育补短板建设项目等工程,补充完善部分学校现代教育设施设备和音体美场地器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最好的房子是学校,最美的环境是校园。

4.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教育信息化设备更新经费每年均列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至2022年已完成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专网100兆到班接入工作,完成了高中学校生均不低于4兆接入教育专网的工作要求。学校实现办公楼、图书楼、教学楼、宿舍楼的无线网络和WIFI信号全覆盖。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区建设服务项目已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大数据精准教学系统服务项目覆盖鹤庆一中、鹤庆三中、鹤阳初级中学、彭屯中学、鹤庆二中、黄坪中学;智慧课堂系统服务项目覆盖鹤庆三中;数字阅览室服务项目已覆盖鹤阳初级中学、鹤庆二中、黄坪中学、云鹤中心小学、云鹤二小、松桂小学,项目运行正常。各学校教育数字化设备基本配齐(含普通教室一体机、功能室多媒体设备、数字终端),2023年分别在鹤庆一中和云鹤镇中心小学建成两间互动录播教室,满足学校开展网络教研和公开课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5.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中央、省、州、县四级资助资金足额到位。20192023年,共有大中小学生及幼儿16.1213万人次得到资助,落实资助资金12045.85297万元。五年来,共办理16483人次大学生助学贷款13932.7238万元,县财政补助了94.18万元的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实现了没有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6.贫困寄宿制学生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全县中小学均按标准建有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施设备配套,贫困寄宿制学生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全县核定政府购买服务临时工560人作为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后勤人员,按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由县财政全额发放工资。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每年每生1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额拨付到学校。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由学校供餐,不对外承包经营,零利润运转。

7.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按照教育财政事权分担原则,健全教育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做好各类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项目目标。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的形式进行公示,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教育收费政策,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切实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建立教育经费审计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情况。

(六)依法保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始终以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为己任,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努力使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1.依法保障教师待遇。2021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努力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教师工资、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岗位补贴、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与公务员同标准、同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工作津贴,根据学校所在地区类别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600元、800元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分别按每人每月200元、300元、600元标准发放教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确保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新增奖励性补贴1700元按月随工资统发。新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每人每月800元年底一次性考核发放。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按照有编必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招聘补充教师,近五年共招聘教师300人,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紧缺问题,重点补充音、体、美、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2023年共招聘教师118人,向乡村学校补充107人。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制定了《鹤庆县实行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级统筹,通过支教、教师异地岗位竞聘,选调等方式整合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牢固确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为核心,努力打造一字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制定了《鹤庆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鹤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和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激发、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自觉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

4.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制定了《鹤庆县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建立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机制、组建各学科“名师工作室”,在全县开展“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组建了中学英语“名师工作室”,由鹤庆三中正高级英语教师郭春福担任主持人,积极向省、州申报组建高中4个学科名师工作室,评选命名了150名骨干教师。

5.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全员远程网络培训等各类培训,2019年以来,共3337人次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远程及短期集中研修培训;11416人次教师参加大理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网络培训;抓实新教师培训工作,对306名新入职教师进行教育政策法规、师德师风、县情校情、教师履职等必备知识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工作,76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培训学习,县级组织全员培训,整体提高校(园)长队伍的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工作,444名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各种专题培训;组织实施沪滇扶贫协作“携手奔小康”“携手兴乡村”“中船帮扶项目”等项目培训,840名小学骨干教师、班主任参加了“参与式”教学骨干教师培训,81名中小学书记、校长、年级组长以“走出去”的方式到县外名校进行学习;组织实施滇西边境山区中学英语教师(教改)出国研修项目培训,3名初中英语教师到新加坡、澳大利亚出国研修;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1180名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深化师德师风培训,1217名教师参加培养造就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专题网络培训。累计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18932人次,其中完成五年一周期中小学幼儿园全员培训14753人次,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100%

6.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坚定奉行“校长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明确提出“做有思想的校长,行有智慧的管理”。扎实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在有职级的优秀教师中选聘校长,2023年在333名有校长职级教师中选聘了127名担任校长。结合云南省“万名校长进党校”培养培训工作的实施,选派校长参加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校长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7.健全完善教研制度。县教研室配备专职教研员8人,兼职教研员24人,各乡镇中心学校配备专职教研员2人,各中小学均设有教科室,基本配齐各学科教研员。为充分发挥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指导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县中小学建立落实四项制度:一是校本教研和集体备课制度,让学校教研活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成果化;二是学校领导巡课制度,每位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深入班级听评课不低于2节,实现对课堂教学的精准把控;三是完善教学管理“三会”制度,县、乡镇、学校每学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班科教师会、学生代表座谈会,让教和学深度融合;四是实施年轻教师培养“青蓝工程”,组织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建立“传、帮、扶”制度,促进年轻教师快速成长。

8.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推行集体备课制度,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探究课堂教学新模式,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借鉴,每学年按学段分别组织小学、初中、高中学科课堂教学竞赛,参赛教师年龄不限,为广大教师专业成长搭建研修平台,进一步从“以赛促研、以研促教、以教促学”的角度引领教师深入研究《课标》、教材、探究课堂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目标意识、改革意识和竞争意识,通过具体的教学研讨活动促成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

(七)落实落细,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

1.打造平安校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从人防、物防、技防、制度管控等全方位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隐患清单销号和常态化应急管理。加强与部门、家长的沟通协调,及时会商涉及学校、学生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形成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学困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心理障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注重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尽量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盲点、盲区,督查指导各学校打破传统的值班值守制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行全员值班值守,拒绝安全管理死角。从细节入手,安排配备班级信息员,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和隐患苗头,及时处置化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制副校长选聘制度,县教育体育局聘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耿国平律师为法律顾问,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均选聘了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在鹤庆一中、鹤庆三中、鹤庆职中、鹤阳初级中学4所规模较大的寄宿制学校由政府购买服务聘请32名转业退伍军人作为住校教官,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共创建各级“平安校园”118所,其中省级8所、州级29所、县级81所。

2.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我县统一使用A方案,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课程按总体要求安排,做到科学规范。学校坚持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超标教学、违规统考、考试排名等。严格监管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严格执行周末放假制度,规范教学进度和作息时间,严格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一校一案”拓展课后服务空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加强育人环境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为载体,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使师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各学校将校园文化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开展文明校园、生态文明学校、清廉校园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不断提升学校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素养。全面改善校园生态质量、美化校园环境、大力推进“绿美校园”三年行动(2022-2024年),全县新建学校规划校园绿化率不低于35%,保证校园绿化率不低于20%。共创建省级“文明校园”2所、州级“文明校园”8所,县级“文明校园”55所、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学校2校,省级“绿色学校”4所,州级“生态文明学校”2所、县级“绿美校园”26所。

4.建立家校协同机制。深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力。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凝聚家校育人合力,助推学生健康发展。一是以学校为载体,建立家长委员会,组建家庭教育团队,开展系列家庭教育专题宣传培训。二是以班主任、教师为载体,开展大家访家庭教育宣传活动。三是以家长为载体,社会广泛参与,促进家庭教育责任的落实。

5.严格招生制度。严格落实云南省招生入学“十个严禁”规定,科学划定招生入学片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按照“以县为主”和属地管理原则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子女“两为主”入学政策,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各乡镇在坚持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制定具体的招生入学办法,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或等级考试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以任何招生入学名义收取费用,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考察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初中按照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严禁变相招揽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以任何名义跨区域、跨范围招生,并在校内实行平衡分班。严格执行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禁止各学校随意接收转学生和学生随意转学。

6.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深化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和管理工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扎实推进分类审批工作,全面取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7.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鹤庆县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了《鹤庆县2023年“控辍保学”秋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县、乡政府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按应入尽入的原则,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过开展“四查三比对”、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控辍保学视频核查系统、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等实施动态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返”,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2019年以来,全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动态清零。

8.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我县于2016年成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2022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对原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部门及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下发了《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县教育体育局设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主任1人(副科级),专职工作人员2名。共聘任政府督学44人、责任督学76人,修改完善了建立县级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优化设置了县级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共建立了8个督学责任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覆盖率达100%。县财政每年安排15万元教育督导经费,作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费用,努力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保障,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全额纳入公用经费列支,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建立了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双减”及“五项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围绕教育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寄宿制学生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教育减负、教育收费等督导检查;认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督导工作,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每年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及校际间差异系数等进行测评监控,确保主要指标不下滑。专项督导检查后均形成督查报告,提出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2020年以来,连续4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结合实际认真整改落实。制定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规划,每年对25%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截至2023年,全面完成了第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规划。共创建大理州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8所、示范幼儿园2所,认定3所幼儿园为鹤庆县现代教育示范幼儿园,认定44所中小学、12所幼儿园为县现代教育合格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普通高完中、幼儿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打造品牌示范学校,辐射推动整体办学质量提升,2021年鹤庆一中、鹤庆三中同时晋升云南省一级二等高中,2023年云鹤二幼晋升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辛屯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同时晋升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因县财政基础相对薄弱,收入总量有限,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经费投入的结构需要调整,相对于硬件的投入,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内涵发展的经费投入不足。

(二)县城区域教育资源需进一步优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逐年增加,邻近县城的乡镇中小学生往县城学校就读愿望强,目前,县城只有鹤阳初级中学1所初中学校,办学压力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还不完善。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音体美、心理健康等专业教师配备不足。教师队伍整体教育科研能力不强。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优先考虑教育发展需求,在编制财政预算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坚持“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增加教育支出预算,优先安排教育资金,新增财力优先倾斜保障教育支出。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在确保硬件建设、生均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资助保障的同时,增加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潜能。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校一策,按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标准补齐短板,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整合县城区域小学教育资源,规范招生政策,合理分流学生,加快鹤庆一中、鹤庆三中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在高中学校设置初中部,推进鹤庆四中党建工作,优化县城规划区初中学校布局。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合理编制教师招聘计划,重点补充音体美、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学科结构。深化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实现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强化教研师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教育科研和教学能力。

(四)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学校管理及考评激励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抓实学校德育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加强课程管理,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寸红光150969138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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