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多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居家生活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2021年7月民政部、财政部选定大理州为国家2021年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之一,启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并明确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试点期间全州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为下一步顺利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工作需求,请各乡镇提前组织开展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全面复核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的主要指标(即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及评估要求(详见附件3),结合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信息系统中失能老人数据,全面复核认定辖区内完全失能(重度失能)和部分失能(轻度失能及中重失能)老年人信息,做到认定精准、台账清晰、数据详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系统数据进行更新管理,确保系统数据与核查认定数据相一致。
(二)开展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基本情况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意愿需求调查。在全面复核认定基础上,重点对经济困难居家生活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进行调查,全面准确掌握老年人失能情况、身体状况、家庭环境、家庭成员、养老床位建设需求(适老化及信息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意愿(养老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及机构上门服务)、养老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
二、核查方式
以县市为单位组织核查工作,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以村(社区)为单位,依托村(居)委会工作、村民小组长、社会救助协理员等开展初步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抽查及审核,县市民政局进行复核确认。
三、核查要求
本次数据核查工作是即将开展的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前提及基础,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尽快部署,确保按时完成本次核查统计工作。各乡镇要对核查结果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如实填报核查统计表,严禁瞒报、漏报或错报核查结果,并于8月10日前将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本乡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基本情况数据汇总表(附件2)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联系人:杨万钧,电话、传真:4134298,也可采扫描件通过政务网专送件报送县民政局)。
鹤庆县民政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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