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号)和《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显效的实施意见》(大发〔2019〕1号)精神,确保到2020年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部署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部署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二、咬定目标精准施策,全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咬定既定脱贫目标,落实落地已有政策部署,按最严格的考核评估要求,到2020年确保全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
(二)着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排查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的突出问题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成效考核和其他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一领域一清单”“一县市一清单”“一部门一清单”,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切实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扶贫政策落实松动,减少和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工作中要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兜住脱贫攻坚“硬骨头”,健全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机制;要全方位关注边缘群众的多维临界贫困问题,建立乡村振兴中多元化的低收入群体帮扶机制;要将集中式重点扶贫并轨到普惠平等支持式乡村振兴;要统筹衔接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政策,建立乡村产业振兴长效机制;要注重扶志扶智,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三、夯实农业基础,打造“绿色食品牌”
(一)抓实农田水利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建设,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56。加快枫木河水库等在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区“五小水利”工程。
(二)壮大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到2020年完成28.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两区)划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4万吨以上。加快发展蚕桑、蔬菜(含食用菌)、优质水果、中药材、烤烟、畜牧业、藕(稻)鱼立体种养、休闲观光农业8个特色优势产业,到2020年,实现全县高原特色农业体系初具规模,实现产值31.07亿元,其中:蚕桑业种植面积4.5万亩、产值1.5亿元;绿色蔬菜种植面积10万亩、产值4亿元;水果种植面积9万亩、产值9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5万亩、产值3亿元;烟草种植面积2.5万亩、产值1.1亿元;乳牧业产值29亿元;藕(稻)鱼立体种养面积1.1万亩、产值1.5亿元;休闲观光农业接待游客30万人、收入0.6亿元。
(三)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按照“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工作思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庄园建设。力争到2020年,县级绿色食品牌知名区域公共品牌达2个以上,知名的企业品牌达3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产品达10个以上。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30个,每个村至少培育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县培育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10个以上,现代农业庄园、休闲观光农业等企业35个以上。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牌”项目策划、包装、宣传、推进招商工作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用地、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科技的引进、消化、吸收应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开展特色农产品加工研发。全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59%。加快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4.5%。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水平。
(五)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有序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全面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覆盖。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
(一)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县(城)—乡(镇)—村—房”四个层级,建设完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实用性规划设计层级体系。以鹤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鹤庆县省级示范村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高标准编制或修编村庄建设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和风貌管控。
(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全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处理,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1603座,农村公厕39座,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空间管控和风貌整治,坚决依法依规查处“两违”建筑。开展美丽乡村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每年组织评选30个美丽乡村。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着力解决农村“吃水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村内道路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编建村全部通硬化路。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实施乡村教育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健康普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卫生室布局,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改善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健全“15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发展。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农村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引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落实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大农村水环境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常态化曝光、处理、问责机制。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从单一的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和兼业经营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多元经营转变。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依法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允许乡村闲置厂房、校舍、废弃地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三)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四)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实施好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水稻、玉米、油菜、森林火灾等保险政策。大力推进“三农”金融政策改革创新和服务便利化行动,力争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双增长。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节水激励机制,落实节水精准补贴。
六、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指导农村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农业综合执法。
(二)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和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50%。培育文明新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挖掘和树立道德榜样典型。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有效治理。
(三)扎实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乡村社会治安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加强乡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等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七、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一)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活动。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彻底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建立完善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考核制度。坚持和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
(二)发挥村级各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一)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好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认真执行鹤庆县“三农”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
(二)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班子。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实现乡村振兴实业提供稳固基础和坚强保障。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各类人才上山下乡。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干部在乡村振兴实践中脱颖而出、建功立业、历练成长。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基层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让干部工作有责任、待遇有保障、干好有激励。
(四)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采取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以省级试点新华村、州级试点乡镇草海镇、州级试点村板桥村、西邑村和县级试点村菜园、西甸、勤劳、珞琅、龙泉、南河、大甸7个村为突破口,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一村一策,找准试点定位、理清推进思路,整合各类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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