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鹤庆县委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鹤庆县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操作方案〉》的通知(鹤办发〔2019〕123号)精神,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机构改革后调整和划转的权责清单对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编制了《鹤庆县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96项)、《鹤庆县政府部门审批服务“马上办”事项清单》(28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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