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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53908T/2024-00222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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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4年第三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全县政府网站授权的34个部门和9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三季度信息更新情况、信息错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1.在州对县政府网站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人事招考栏目的页面标签问题进行整改2.政策解读3份(其中:访谈解读1份),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政务新媒体16个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16信息更新无逾期现象,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合格率100%。第季度未发现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不按照提示要求对错敏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尤其是附件中存在的错误,较为突出的是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近期通过监测深度扫描,我县纳入监测的政务新媒体出现错误和问题,部分错误和问题反复多次出现。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各单位要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鹤庆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杜绝长期不发布信息的情况出现。

(二)加强问题整改。请各单位及时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县政府办公室平时在工作群中通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避免出现严重错误被上级通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发布前要做到“三审三校”,在发布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提示,对提示信息进行甄别,确实属于错敏信息的要及时修改,严禁发布涉密、个人隐私和有严重错误的信息。

(四)做好信息更新。由于办公时间、地点等变化,请各单位及时更新组织机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避免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被上级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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