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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全县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
  • 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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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二季度,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性文件2份,政策解读2份,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季度,公开发布的2份政策解读材料两均份采用图文解读,多元化解读比例达到100%,同比上季度增加

二、有关要求

(一)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4类应当解读的范围进行解读,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同时发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编制说明等。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要尽量使用动漫、图表、问答、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性文件的到达率和知晓率。

(二)强化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县政府办要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做好县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公开发布情况常态化检查,每季度将检查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

(三)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将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涉及股室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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