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鹤庆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鹤庆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wcms.dali.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872-4132961。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4132961;传真号码:4132961;电子邮件:hqxczj123@163.com;邮政编码:6715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五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鹤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hqxczj123@163.com。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4132961。
5.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申请。申请人进入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District?bmid=3297829e-2dbe-4bbf-9bfe-3dc44ba0b713
(三)申请的处理
1.上诉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解释说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于属于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872-4132961。地址:云鹤镇鹤阳西路28号,邮编:6715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鹤庆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鹤庆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请自行下载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