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鹤庆县红十字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张林,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参加会议,派驻纪检组组长、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和部分志愿者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鹤庆县红十字会2023年以来的工作,提出了2024年的重点任务;报告了2023年的财务收支情况;对2023年以来监事会工作作了通报;更换、增补了县红十字会理事、常务理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鹤庆县红十字会2023年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鹤庆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决议》和《鹤庆县红十字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宣读了《“5·8人道公益日”网络筹款感谢信》《鹤庆县红十字会关于认定2023年度星级志愿者的决定》,颁发志愿服务证书;宣读了2023年度云南省红十字会铜蒲公英徽章获得者名单,获奖者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党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要立足职责、创优提质,牢牢把握联系服务群众这一“生命线”;要对标要求、建强队伍,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凝聚力量、规范运行,打造经得住考验的红十字事业,要以能力建设为抓手,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健全工作制度、优化服务水平、规范管理机制,实现红十字各项工作的大促进;要融合发展力量,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理事、会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合作、共同推进的社会化工作机制;要强化内外监督,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力打造规范运作、阳光透明的红十字会,持续增强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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