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委(厅、局),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民委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民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民委
2024年3月25日
国家民委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规范性文件 |
民委发〔2011〕117号 |
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宣传工作的意见 |
2 |
规范性文件 |
民办发〔2015〕117号 |
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族工作中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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