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梅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黄坪中心卫生院搬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黄坪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3年,是黄坪镇集基本医疗、急诊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正如您提案中所说,医院占地面积有限,大部门业务用房过于老旧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布局不合理,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等工作受限,严重制约了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卫生健康局接到交办单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并与相关部门联动,着力在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黄坪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方面。2023年10月,根据县“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库优化调整工作推进会要求,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带队,对文教卫领域“十四五”规划项目中期调整进行了实地调研,县卫健局结合“十四五”规划项目中期调整,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征求了当地党委政府和黄坪中心卫生院领导班子意见,结合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和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谋划了“鹤庆县水电移民片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工程(鹤庆县移民后扶同乡村振兴衔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将黄坪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纳入其中,并适时对“十四五”项目库进行了优化调整。但由于受政策影响,近年来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均不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县级财力有限,近期列项建设难度较大。黄坪中心卫生院的整体搬迁,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从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资金统筹,到项目实施,进行论证考察。乡镇卫生院的搬迁建设是重要的民生项目,项目用地和资金投入由属地政府负责,待项目搬迁建设条件具备后,卫健部门全力支持配合。
2.卫生院科室建设人才短板问题方面。一是县委编委会于2022年12月增核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18名(其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由县卫生健康局在核定的事业编制总额内,结合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实际开放床位数、地域特点、人员现状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对县、乡镇两级医疗机构事业编制进行了优化调剂。二是根据《鹤庆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草拟了《鹤庆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征求了下属单位及编办、人社、财政部门意见,结合向县人民政府专题上报申请核增119个编制外用人额度(含黄坪中心卫生院实际超编3人),人员招录问题理顺后,管理办法将尽快印发实施。三是加强进修学习培训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我局加强与编制、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全系统编制总量管理,积极使用紧缺人才引进“编制池”,争取使用下一年度退休人员名额用于紧缺人才招聘。2022年7月以来,通过考核招聘、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等共招录27名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计划通过考核招聘、公开招聘招录19人(黄坪2人)。县外调入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紧缺人才5人(黄坪1人)。同时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开展县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工作,2023年县人民医院支援黄坪3人,2024年2人。职称晋升方面,黄坪中心卫生院晋升中级职称5人,副高1人。2024年选派3人外出进修学习,不断提升卫生院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特色专科建设。结合国家推荐标准创建,积极争取黄坪中心卫生院康复科、老年病科、安宁疗护科等重点专科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科室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认真制定措施,与相关部门联动,结合《鹤庆县加快推进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和帮助。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森 0872-303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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