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对政协鹤庆县十届二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施明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要求部署,结合县情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扣设备购置财政贴息及中长期贷款等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向上争取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专债等资金支持。鹤庆县智慧医疗项目总投资2.86亿元,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3亿元,已通过国家审核;鹤庆县兴鹤工业园区水电铝产业配套智慧物流项目,正在申报2023年中长期贷款,已通过州级审核;申报鹤庆县理政中心建设、鹤庆县智慧城市建设、鹤庆县县城智慧化建设、鹤庆县智慧政务大厅系统建设、鹤庆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及智慧化照明系统建设等5个项目前期费312万元,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强数字经济项目入库入统工作。积极协调企业挖掘数字经济项目,做实项目入库入统,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数字孪生融合平台建设项目2022年底已入统计库,鹤庆县兴鹤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鹤庆县数字工业智慧园区项目(智慧物流),已于2023年5月入统计库。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根据州下达鹤庆县2023年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及核心产业营业收入任务,已制定并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庆县2023年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及核心产业营业收入任务分解的通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数字经济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凝聚力量做好我县数字经济项目及企业入库,并结合产业政策积极谋划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为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23年6月7日
责任编辑: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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