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政协提案

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政协鹤庆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4日
  • 来源: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访问量: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肖庆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鹤庆县县城内停车缴费优化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落实情况作如下答复:

为缓解鹤庆县城道路交通停车难矛盾,减少机动车随意停放,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有效盘活国有资产,2019年6月1日起,县城投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获得县城临时停车位的收费管理权,现获批复执行的收费标准如下: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小型货、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时间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的免费停放;停放时间超过20分钟的,从20分钟起开始计时收取停车服务费,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按3.00元/辆/30分钟累计计收,当天累计收费每次不得超过30.00元。集中停放点收费标准:小型货、汽车及其他车辆:停放时间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的免费停放;停放时间超过20分钟的,从20分钟起开始计时收取停车服务费,30分钟为一个计费时段,按2.00元/辆/30分钟累计计收,当天累计收费每次不得超过20.00元。

一、贵委员建议的:“1、将原来20分钟内免费修改为30分钟内免费,停车30分钟内离开免费,收费阶段也应该从30分钟后计算。2、收费价格应符合合情实际,前30分钟免费后开始计费,每30分钟计按照不同路段收费1-2元,充分让老百姓能够安心停,及时走”。3、设置车牌停车金额上限,经常有车主因为每天需要流动作业,一天几次下来,停车费非常高,建议停车系统设置车牌收费上限,一个车牌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封顶即算停”的三个问题,我公司将及时向国资委、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对接汇报,根据要求适时组织听证,根据听证结果修改完善收费标准。

二、贵委员建议的“建议将县城内现有停车场出入口设备进行智能升级,使用离场电子支付,以降低人工成本及缓解不缴少缴”的问题,我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开通了微信二维码自助缴费方式,目前“智慧停车场”项目正在建设中,待建设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停车模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近期我公司也将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外县先进收费管理经验及做法,不断优化我县的停车收费管理服务水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鹤庆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512

联系人:唐恩烜0872-4133400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