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王焕前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乱倒建筑垃圾力度及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年,鹤庆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建成了鹤庆县建筑垃圾再生及处置项目,由鹤庆县森和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运营,地点位于鹤庆县金墩乡康福村委会康福村(石灰窑)。主要通过粉碎、筛分、再生利用,可将废弃混凝土、废砖块等建筑垃圾再生处置,压缩成预制块使用,处理能力5万吨/年,2023年全年接收建筑垃圾2.4万吨。2024年5月,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并通过鹤庆融媒向全县发布。建筑垃圾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通告》对各乡镇临时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转运调配场)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都作出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县城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加大打击乱倒建筑垃圾力度。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 罗旭伟 0872-41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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