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李银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拆除新民村委会海尾河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外挂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海尾河污水直排应急整改工作安排,2021年2月10日前污水不再直排海尾河,实施了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同时启动了系统治理工程,在系统治理工程施工完成后我们都及时将PVC排水管道外挂情况逐步拆除。新民村委会目前留存的临时截污外挂排污管道主要是因林业3P指挥部实施的新民村委会污水管网项目未完成,保留临时外挂管进行日常生活污水排污,一旦林业3P项目完成出具污水已接入新建管网证明后,我们将及时拆除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外挂管。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 段林锋 0872-413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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