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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来源: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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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对县十八人大三会议205建议的答

李银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拆除新民村委会海尾河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外挂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海尾河污水直排应急整改工作安排,2021210日前污水不再直排海尾河,实施了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同时启动了系统治理工程,在系统治理工程施工完成后我们都及时将PVC排水管道外挂情况逐步拆除。新民村委会目前留存的临时截污外挂排污管道主要是因林业3P指挥部实施的新民村委会污水管网项目未完成,保留临时外挂管进行日常生活污水排污,一旦林业3P项目完成出具污水已接入新建管网证明后,我们将及时拆除临时截污应急工程外挂管。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0

联系人及电话: 段林锋 0872-4133309


责任编辑: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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