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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桂镇人民政府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 来源:松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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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桂镇人民政府

对县十八人大三会议32建议的答复

赵庆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松桂镇集镇整治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要逐步上报到省级,且目前资金困难(预计每个红绿灯费用为100万元左右),在本年度内暂时无法实施该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与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涉及部门对接联系,逐步向上申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争取早日实施该项目。您提出的:在信用社十字路、农贸市场十字路安装2个红绿灯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大丽公路属于省道,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道路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同时投入使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监控设施的设计、审核和验收。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监控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通行需要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规范设置,及时调换、更新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监控设施。经过实地调研和与县交警大队对接联系,您提出的安装红绿灯的位置因尚未优化,暂时不具备安装条件,加之项目需

您提出的: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农户化粪池建设补助项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经测算,实施集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所需资金约2000万元左右,经与住建、国土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由于项目和资金困难,在本年度内无法实施该项目。目前,我镇已将集镇功能提升项目申请纳入县“十四五”规划项目库,同时在包装的鹤庆县松桂镇茶马古道景区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中也有集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争取能够早日实施此项目。

再次感谢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理解和监督

                             20246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煜,18469792718


责任编辑:松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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