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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统计数据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的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本报告联系方式:0872—413445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规范管理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和信息,2019年在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无公开政策文件。同时,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通过电子屏向社会公众公布公安机关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媒体直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公开。2019年,向各级新闻媒体报送信息278篇(条),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140篇(条)。“鹤庆警方”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共发布原创信息480条、推送头条号120条,微信粉丝2.7万、微博粉丝1.1万。

(三)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使用,注册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达320人次。推进网上办、手机办。利用《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受理办理业务3次,通过审批手机申领居民身份证3人次。集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申请人可通过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相关户籍业务。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交管12123”等APP软件的使用。二是提高政务热线服务水平。定期检查、保养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指挥中心公安专线、外线电话、政务网、信息直报网保持畅通,依托“12345”政务热线平台、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鹤庆县公安局微博,认真答复群众、网友通过询问的涉及公安业务的问题。2019年以来,共接听“12345”政务信息直通车电话5个,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解答2件,微信公众号、微博共受理举报、咨询60余条,均已按要求回馈,无群众不满被投诉的情况发生。

(四)推进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理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办理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交办件,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联系人档案,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2019年收到公民申请信息公开1件。

(五)推动执法信息公开。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关于开展执法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自2018年8月13日开始,将所办理的符合公开条件的刑事案件相关信息和行政处罚文书信息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系统以互联网查询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或社会进行公开。2019年,向外网公开行政案件处罚决定书2405份,添加刑事案件特定对象929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抓好全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建设完善“一单两库”,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推进公安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梳理和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建成松桂派出所“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截至目前建成便民服务超市2个。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取消公章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继续保留公安机关对公章刻制企业的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时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各行业系统保留的索要证明材料清单》《基层保留的开具证明材料清单》《基本证照凭证清单》开展工作,精简一批证明等一系列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全面梳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编制完成《公章刻制备案证明材料目录》,在“鹤庆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并通过与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立链接,对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业务办理以及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收费标准、民警姓名职务、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及办理进展和结果进行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无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部门对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不熟悉。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

(二)公开解读回应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围绕稳定市场预期,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部署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要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法落实。执法机关罚没财务处置领域项目,由于公安罚没财物按照规定依法上交,公安机关没有变卖和处置的权利,建议涉及公安机关罚没财务处置由处置部门公开处置公告和竞买结果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2019年,及时梳理完善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 项,其中:行政许可34项、行政处罚932项、行政强制40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事项62项。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2019年来,继续将所办理的符合公开条件的刑事案件相关信息和行政处罚文书信息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系统以互联网查询的方式进行公开。二是明确信用信息报送重点“双公示”(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按要求对行政许可归集产生的信用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归集上报。三是2019年需要公开公告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罚没款及涉案车辆如实上交,由财政进行处置。四是行政性收费项目,涉及行政性收费项目10项,其中:治安户政2项、出入境3项、交警5项。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创新工作思路、采取超常举措,结合帮扶村、帮扶户的生产生活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挂钩点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扶贫脱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打击工作无公开事项。

附件: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