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15253908T/2023-0017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鹤庆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795907660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词: 秋粮生产
  • 体裁: 通知

《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政策解读

  • 鹤庆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7日
  • 来源: 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州农业农村局对粮食生产的总体要求,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出台《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的意见》文件。

二、工作目标

2023按照稳面积、稳单产、稳总量、稳供给“四稳”原则,以市场为导向,调优结构、主攻优质、提升效益,力争实现全年粮食作物面积39.82万亩,亩产362公斤,总产14.42万吨。其中:秋粮作物播种面积29.97万亩、总产11.82万吨。重点抓实12.11万亩水稻、16.4万亩玉米、1万亩马铃薯、0.17万亩大豆、0.5万亩油料(其中:油菜0.42万亩)、0.0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02万亩水稻旱种,其余为杂粮。以稳粮保供、增产增收为主线,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粮食生产为重点,实现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种植模式生态化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道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依靠科技支撑,推动秋粮生产向市场化、绿色化、规模化和品牌化生产经营方式转变,通过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强化良种推广和节本增效实用增产配套措施落实,提高产量、品质和效益,促进秋粮生产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

三、文件依据

(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各州(市)粮食和油料生产底线指标的通知》(云农种药〔20235号);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2023年秋粮生产意见》(大政发〔20235号)等。

四、重要内容解读

《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的意见》分为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4个部分,明确了秋粮生产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围绕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改造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实施现代种业振兴行动、推广科技增粮措施、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提高粮食规模化生产水平、抓实防灾减灾、加强农资保障、加强夏收作物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等十个方面作了安排部署,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秋粮和全年粮食生产的全过程。

五、主要特点

《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的意见》根据州级下达2023年秋粮目标任务,基于2022年生产数据,针对了9个乡镇秋粮生产特点进行详细的任务分解,在确保完成任务目标的同时争取有所突破和提升。

(一)明确目标任务。基于2023年各乡镇完成数据,结合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明确2023年全县及各乡镇秋粮生产作物播种面积、产量,更好指导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储备工作,为全县秋粮生产梳理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乡镇根据秋粮生产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发展实际。《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的意见》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和种植习惯,聚焦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等,制定相应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秋粮生产任务到户。秋粮播种结束后,需要建立以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和其它杂粮落实到户台账备查。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该文件发布日期是2023324日,施行日期是2023324日。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故《鹤庆县2023年秋粮生产的意见》自发文起施行,该文件属于阶段性工作,载明有效期为1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