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任〔2023〕13号
鹤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猛等1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李 锰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段树乾 任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县兴鹤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杜兆雄 任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职务;
杨四周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玉梅 任县民政局副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黄 亮 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母四德 任县城管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月玥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 岳 任县公安局草海派出所所长;
彭泗清 任县兴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免去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县兴鹤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张剑锋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灿全 免去云南鹤庆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段树泽 免去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县兴鹤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王茂林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邹润芹 免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爱月 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 帆 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反恐中队中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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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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