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任〔2023〕11号
鹤庆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维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周 维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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