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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铭记历史 勿忘国”2024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通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5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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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依法落实防空警报试鸣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491810时在县城(云鹤镇)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的目的意义

依法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其目的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让人民群众熟悉了解和掌握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有效防范和减轻空袭、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鸣放1个周期,时间3分钟。

()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鸣放1个周期,时间3分钟。

()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鸣放1个周期

三、注意事项

()此次县城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属依法组织的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发生,不影响生产、生活等社会正常秩序

()鸣放警报期间,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防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违者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鹤庆县人民政府    

2024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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