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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次无偿献血工作公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1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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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次无偿献血工作公告

无偿献血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建设幸福鹤庆,创建文明社会的必要保障措施。根据2024年无偿献血计划,我县定于2024925日起在原县乡村振兴局旁停车场进行无偿献血活动,呼吁广大群众踊跃献血,用热血挽救他人生命。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全面实现健康鹤庆贡献自己的价值。

一、无偿献血活动时间

2024925日(星期三)至927日(星期五)8:30-16:00

二、无偿献血活动地点

原县乡村振兴局旁停车场

三、献血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三)健康状况良好。

四、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

(二)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

(三)献血当日早晨,应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四)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或高蛋白食品,如肥肉、鱼、油炸食品等。

(五)不要服药、不要饮酒。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结束按压针眼至少10-15分钟,使用弹力绷带止血的10-15分钟后取掉弹力绷带。不要屈肘止血,也不要捻动止血棉以防皮下血肿,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二)保护好针眼部位,24小时内不要沾水。

(三)献血后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四)献血当天多补充水分,切勿暴饮暴食、大补特补,保持正常饮食即可。(五)献血后穿刺部位若发生青紫肿胀,可在献血后48小时内用冰袋冷敷,48小时后用热水袋进行热敷,促进淤血吸收,一般在7-10天内消散。

鹤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4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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