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门诊特殊病药品管理的通告
根据省、州医疗保障部门关于规范门诊特殊病药品管理的政策要求,特殊病患者需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开药或到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开药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参加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已备案的特殊病患者,门诊购买特殊病药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1. 到省、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药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2. 到鹤庆县人民医院、鹤庆县中医医院、鹤庆县妇幼保健院、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就医开药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3. 国家谈判药品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的“处方流转服务”功能,流转到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即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鹤庆县目前纳入“双通道”的定点医疗机构是鹤庆县人民医院、鹤庆县中医医院、鹤庆县妇幼保健院;纳入“双通道”的定点零售药店是一心堂鹤庆兴鹤路连锁二店(燕妮百货对面)。
特殊病参保患者可根据各自具体实际和病情需要,选择上述三种途径购药。如需在县内医院或药店购药,建议提前预约,便于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备药。
鹤庆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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