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庆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6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公安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鹤庆县公安局党委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抓好整改,坚持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此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先后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问题交办会、会商会共计7场次,发放问题交办单5份,逐项明确整改具体责任人,加强协调配合,高标准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抓紧抓好。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6方面51个问题,做到逐条分析全面对照,采取不回避、不绕道、不置身事外的态度,一一加以分析,制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形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密完整的责任链条。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县公安局党委“万名党员进党校”暨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期间邀请州委党校的2位老师分别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作专题辅导,全局共19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集中整改期间县局组成督导组,对全局各党支部、各部门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安排部署情况作了专门督导,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三是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相关格式和要求。
2.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谋发展的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考核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全面强化工作跟踪问效,针对推动滞后的方面对相关警种和派出所下发“情指行”指令单,提醒督促指导各部门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跟踪问效。二是在常态化开展法制点评的基础上,县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建立执法问题整改约谈机制。三是坚定不移强化任务落实,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部署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24次专题研究部署各项年度重点工作,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打造公安铁军”的总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扛牢压实主体责任,结合相关警规禁令,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始终把严的要求贯穿在工作全过程。二是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加强专题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形式,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充分运用身边事、身边人活教材“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升警示教育质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三是强化民警规范执法理念。先后对各执法办案区进行了升级改造,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法制和督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职责,常态化提醒民警规范、理性执法。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县局志愿服务队的积极作用,用好用活“文明鹤庆云平台”和全国志愿服务云平台,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记录和上传工作。二是深入组织新闻专班开展“沉下去”新闻采写活动,截至目前在各类安保活动、专项行动、专案办理等活动中县局新闻专班均派员随警作战,由上带下提升各部门素材质量。三是加强宣传策划,着力发挥宣传效果,在年内重要时间节点策划主题宣传,开设“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全民禁毒”“普法强基”等宣传专栏,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有差距,统筹全局工作有待加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2023年的廉政谈话,对各支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表和廉政谈话记录严格把关,对不结合岗位实际、谈话内容不结合实际的一律退回要求重新排查整改,切实将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谈话落实落细。二是严格落实“蹲点式”谈心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谈心谈话,近距离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大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按要求开展通报和警示,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2.对于作风转变不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持续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常态化在各窗口开展群众评议。二是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深入警心,让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得到全面遏制,让“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三是始终把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扛牢扛实,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机关各项警规禁令,严格队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
3.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就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对巡察反馈问题一项一项核实,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由分管局领导对涉及部门人员开展教育提醒谈话,在规定时限内对相关台账进行规范整理,清退违规资金。二是继续严格执行经费支出5级审批制度,充分发挥财务部门职能职责。三是结合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反映出的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组织全警对“公务之家”使用、财务制度报销的流程和规范进行培训。
4.对于党委抓大事议大事作用发挥不足,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庆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规范和细化召开局长办公会的程序及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积极开展破案攻坚、社会面巡查宣防、治安要素管控、公共安全风险整治、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三是全面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8次党委会、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6次全局视频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压紧压实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5.对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就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对巡察反馈问题一项一项核实,对相关台账进行规范整理。二是在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的同时由分管局领导对涉及部门人员开展教育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对采购事项及采购人员的廉政风险管控,树牢底线意识、风险意识,修订完善《鹤庆县公安局财务制度管理办法》、《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等财务规则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主责意识不强”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党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部门和岗位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实行跟踪问效,狠抓工作执行力,确保年度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二是紧盯机关党建“灯下黑”和基础党务薄弱环节,抓好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轮训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理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试行)》。
2.对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做足会前准备工作,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均由党委书记亲自审定。二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大理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
3.对于选举程序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县局党委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中邀请组织部相关同志对党务基本知识向全体党员开展专题讲授。二是对巡察反馈选举程序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三是及时对选举台账进行规范整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并由分管局领导对涉及部门人员开展教育提醒谈话。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组成工作组到9个派出所和各业务大队就涉案财物管理问题进行督导落实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对9个派出所分别开展涉案财物管理现场培训。
2.对于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员入党材料进行再梳理,同时结合组织部开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二是在2023年县局党委举办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中邀请组织部相关同志对发展党员流程作专题讲授,全局190余人参训。三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分管局领导对涉及部门人员开展教育提醒谈话。
3.对于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干部人事调整前期的分析和研判,年内协调协助组织部门开展职级晋升2次。二是年内结合“躺平式”干部整治和州公安局开展的对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调研工作,对干部队伍开展分析和研判2次,均取得预期效果。
(五)关于“立行立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于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立行立改工作安排,及时清退违规报销资金。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程序的培训和审核。
2.对于老年代步车违规违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运政、城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在辖区多个重点路段,对“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载人、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二是积极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对全县辖区内机动车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强监督管理,在销售机动车时随车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及出具机动车销售发票等相关材料,确保消费者(车主)的合法权益,便于所销售的机动车依法注册登记,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和公安工作全过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考察大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持续整改、巩固成效、长期坚持和公安工作全过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二)坚决通过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紧盯具有人事权、执法权、管理权和审批权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顽症痼疾,建立问题清单、健全制度规范,严明纪律条令、严格制度执行,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党内监督。
(三)坚决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促进和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下步工作中,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全警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把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和整改成效巩固工作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服务发展、防控风险这一主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新时代鹤庆公安的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扎实推进鹤庆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鹤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鹤庆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2-4134491;联系地址:云鹤镇福兴小区6号;电子邮箱:hqxgaj@qq.com。
中共鹤庆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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