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费项目 | ||||||
编制单位:鹤庆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 ||||||
序号 | 收费项目编码 | 收费项目名称 | 级次 | 设立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103015002 | 地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省级 | 1:根据(云财综〔2010〕2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根据(云财非税[2012]8号)《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明确糯扎渡龙开口水电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缴机构的通知》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由大理州鹤庆县财政局负责收缴。 |
根据《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 征收管理 第六条 库区基金征收率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征收率为8厘/千瓦时;装机容量2.5万千瓦(含本级数)至5万千瓦(含本级数)的有发电收入的水库和水电站,征收率为6厘/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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