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飞行检查。
此次检查,一是由州市场监管局派出检查组,按照飞行检查程序,随机抽取县内8家药品(含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二是由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牵头,辖区各监管所配合,有针对性地选取日常检查存在问题多、投诉举报较多、近两年来未开展过飞行检查的药械经营企业开展检查,以药械经营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突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执行、计算机GSP管理系统运行、药师在岗履职、处方药销售、药品储存运输温湿度监测、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货款、数据是否完整可追溯以及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设施设备配置使用、药品存储与养护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进行全面检查。
同时,围绕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进行现场解读,要求经营主体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台账记录,切实抓好药械经营质量风险防控,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2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下步工作中,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飞行检查,跟踪督促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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