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邑镇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省、州、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加强”。
加强制度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党费日”制度,镇党委、机关支部和各村党总支(支部)均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做到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切实增强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学习教育
坚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党费收缴工作同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增强了广大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确保党费足额按时收缴。
加强督促检查
全镇督促各党(总)支部根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保证了党费及时收缴、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2021年,西邑镇结存党费59727.03元,2022年全镇党费收入78954.51元,2022年党费支出82312.8元,其中用于慰问离任、生活困难的村老骨干、春节慰问困难党员25000元,2022年度累计结存党费56368.74元。有效发挥了党费关心困难党员,及时为党员排忧解难,凝聚党员力量,夯实党组织基层基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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