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金钊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李兆敏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鹤庆县2024年重点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部门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通过了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报告人。
会议对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工作评议,并作出了评议意见;对部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并作出了评议意见;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报表扬了2024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提出好建议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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