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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五措并举推动“厦门实践”落地见效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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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鹤庆县始终把学习推广厦门实践经验作为新形势下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工作的方向标和践行“3815”战略的有力抓手,紧紧围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形成林长制”“河长制”“警长制”“院长制”“检察长制保护闭环,持之以恒保护生态,坚定不移走好生态高质量发展之路。

始终坚持把系统保护作为战略重点不动摇,夯实生态资源本底。鹤庆县以构建全域统一保护、全要素统一修复体系为目标,建立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和省州级公益林区生态涵养,提升成才林、人工林等森林资源体量占比,探索林权流转生态模式,加大湿地保护治理,为坚决守住林地红线不断夯实鹤庆林业资源本底。目前,鹤庆县共有166.7万亩有林地、111.75万亩生态公益林,森林覆盖率达47.25%,国家级保护动植物名录达115种,极大丰富了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

始终坚持把案件评查作为关键支撑不动摇,提升问诊修复水平。鹤庆县围绕事实证据、逐案复核、全面评查、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和处分执行等方面对林业执法案件进行全方位体检”“集中会诊,采取一案一评一登记方式对案件法律条文适用、定性开展评查问诊,确保案件办理坚持原则不动摇,案件执行标准不走样,案件处置程序不变通,以案件办理客观公正、证据链确凿充分、法律条文适用精准,提升林业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共评查一般程序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卷164卷,共处罚4家法人单位、160位自然人,林业行政罚款128.33万元,评查内容涉及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采摘移植野生植物、违规野外用火等方面。

始终坚持把行刑衔接作为制胜密钥不动摇,破解林业执法难题。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以透明法制破除孤军作战”“非此即彼”“只踩刹车等执法痛点。对影响广泛、案情复杂的林业行政案件,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前介入,联合调查取证,积极支持林业行政执法,更加有效地查处涉林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林草湿资源。

始终坚持把司法联动作为根本保障不动摇,强力保护森林绿肺。为保护森林绿肺鹤庆,充分发挥生态公益诉讼司法保障职能,今年,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仍未履行的3起行政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裁定执行处罚决定罚款金额41172元和加处罚款金额35172元,合计76334元。这是鹤庆林业行政执法以来强制执行的首例,是全链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和全方位筑牢森林资源保护司法屏障的重要实践,释放出坚决保护生态资源,坚决筑牢生态屏障的强烈信号,拓展了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联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新局面。同时,鹤庆县积极探索古树名木挂牌保护、金沙江增殖放流、林业行政执法等司法援助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多轮普法强基系列宣传活动,其中对森林资源覆盖率高的六合彝族乡共13个行政村集中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草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法律震慑力,为建设生态鹤庆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关键法宝不动摇,共护锦绣山河画卷。鹤庆县始终坚持政策为民、生态富民的林业利民理念,走深走实护林爱绿群众路线。2024年以来,鹤庆县共设置了966名护林员,配齐了县乡村林长402名,9个乡镇林业专业防护队伍得到有效充实,形成人人是巡护员,个个都是宣传员和防灭结合、预防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护格局,不断走深走实护林防火群众路线,为鹤庆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生态高水平保护凝聚强大的人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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