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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稳步推进农业种植业发展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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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大理白族自治州北部,全县面积239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80936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南北两端有两个狭长的小盆地,南端的黄坪坝,属低热河谷区,北端的鹤庆坝,属中暖地区。鹤庆介于南亚热带与寒温带之间的过渡性气候区,属于冬干夏湿的高原季风气候,具有雨热同季,干湿分明,夏秋多雨,冬春多旱等特点。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光热资源丰富,适宜于各种作物的生长,境内地表河流有金沙江、漾弓江、落漏河、河川河、后山河等。地下水资源较丰富,形成上百个泉潭,使鹤庆自古有泉潭之乡的美称。

鹤庆县以海拔和自然气候条件不同,划分为三个农业种植区,有棕色针叶林土、暗棕壤、红壤、燥红土、水稻土、冲积土等6类土壤。大春以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烤烟、马铃薯等粮经作物为主,小春以种植蚕豆、大麦、大蒜、香葱、油菜、蔬菜、豌豆等为主。经济作物黄坪镇、龙开口镇以种植水果为主,西邑镇、松桂镇、六合乡以种植烤烟、蚕桑为主,坝区乡镇以种植蔬菜为主,高海拔山区村以种植中药材、白芸豆、高原水果等为主。

历年来,鹤庆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紧紧围绕高原八大特色产业,严守粮食安全底线,稳步推进油菜种植面积,抓实菜篮子工程,同步协调发展烤烟、经济林果、蚕桑等特色经济产业。2022年,全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522158亩,其中粮食总产量144124吨,油料产量572.10吨,烤烟产量3690.95吨,蔬菜产量76927.75吨,园林水果产量137679.36吨。

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从2017年的5.24万亩发展到2021年的7.8088万亩,累计种植面积10.6735万亩,总产量19.4930万吨,总产值50176.10万元,其中:葱蒜类5.9393万亩、叶菜类1.0285万亩、球茎类0.773、根菜类0.9063万亩、瓜类0.2388万亩、茄果类0.3932万亩、豆类0.632万亩、水生蔬菜类0.5444万亩,其他蔬菜0.2132万亩。截止到2022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达4.89万亩,累计种植面积8.27万亩,产量9.07万吨、产值4.53亿元。

2022年,鹤庆县在松桂、西邑、六合、黄坪4个乡镇32个村落实烟叶种植面积2.69万亩,共收购烟叶7.32万担,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1.2295亿元,实现烟叶税2704.8946万元,实现户均收入44338.17元。

鹤庆县到2022年累计发展桑园面积11.1万亩,其中投产桑园4.28万亩,全县有6254个村5400户农户从事蚕桑生产。2022年全县养蚕62900张,生产鲜茧2734.02吨,鲜茧销售收入15949.34万元,全年平均张产茧43.47公斤,平均张产值2535.67元,户均养蚕收入2.95万元。

全县在园水果面积121763亩,产量165137吨,产值81292万元。全县共有水果储存冷库43936立方米,水果分拣线5条,注塑机3台。现有2个水果企业通过7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企业取得4个有机转换认证;1个企业获得省级绿色食品牌,品牌为鹤冠柑橘;1个企业被认定为县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面积达1800亩。县内有水果种植企业共36家,现代农业庄园5个,家庭农场48个,专业合作社17个,柑橘协会5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州级龙头企业3个,州级现代农业庄园2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州级专业合作示范社1个,县级农业龙头企业5个,县级现代农业庄园5个。

2022年上半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1.74万亩,产量382.6吨,产值5961万元。其中重楼1160亩,木香167亩,当归1640亩,白芨299亩,红花9395亩,草乌611亩,附子1800亩,续断420亩,牡丹(药用)200亩,丹参160亩,其它品种877亩。重楼产值324万元,红花产值5637万元。有中药材企业:鹤庆县马厂高源明珠公司、鹤庆马厂天辰生态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庆县宏志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大理丹葵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家,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1个。

近年来,鹤庆县把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摆上重要位置,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示范引导,推动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鹤庆县通过出台政策、设立专项引导资金、整合行业部门和社会扶贫资源等多种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制定扶持政策,促进量的增加。近年来,鹤庆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鹤庆县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鹤庆县推进现代农业庄园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庆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紧紧围绕粮食、蚕桑、烟草、林果、蔬菜、中药材、花卉、淡水渔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推进鹤庆县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推动质的提升。为使鹤庆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县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宣传政策,搞好服务,促进健康发展。着力开展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代理和财务审计制度,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每年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每年选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培训,每年组织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南博会、昆交会进行产品产销。建立涉农部门领导挂钩帮扶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度,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通过多形式指导,有力地推动鹤庆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大力招商引资,引进强的企业。鹤庆县政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每年均有社会资本投资鹤庆农业。欧亚乳业等一大批大而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入驻鹤庆,有力地促进了鹤庆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了种养加工结合、产供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为鹤庆县乡村振兴、农村富裕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在鹤庆县的有效开展,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形成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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