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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 来源: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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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开展情况。统计数据时间段: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公布和获取方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查阅及下载。

一、总体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机构职能公开1件。

2.动态类信息公开情况。计划公开1件,公示和公告公开1件,执法监督公开1件。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6件,预算公开3件,决算公开3件,价格和收费公开36件。

4.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权责清单公开1件,办事指南公开1件,“六稳”、“六保”公开4件。

5.主动公开类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1件,人大建议答复公开1件,政协提案答复公开3件,重大建设项目公开1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州、县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如何做到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统筹兼顾,特别是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

(二)下步措施。一是加强公开平台管理。规范本单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及时公开规划计划、重大建设等栏目信息。对公文办理时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和“删减后公开”的公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积极抄送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由综合股作为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涉及股室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运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利用职工学习例会,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做到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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